大圆满法

《三戒论》讲记(二十)居士勿闻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 点击数:
  • 分享到: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前面我们讲了比丘的十三种僧残,这都是针对男众比丘讲的。比丘尼僧残罪有二十种,其中有十三条是不共同的,七条是共同的,包括作媒嫁、无根谤、假故谤、破僧、随顺破僧、让在家人生厌烦心或邪见、恶性拒谏。下面我们要讲比丘尼的这些僧残。

为什么叫做僧残呢?所谓“僧”,要忏悔、恢复清净必须要通过僧众。比丘只通过比丘的僧众就可以了,若是比丘尼破了僧残罪,就要通过二部僧众,即不仅通过比丘尼僧众,还要通过比丘僧众。所谓“残”,若犯僧残,也毁坏戒体,而且毁坏得很严重,只剩一点,所以叫“残”。若比丘尼犯八他胜罪,彻底就会毁坏戒体,一点都不剩余。

共同的戒条里,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根据四分律,作媒嫁这条僧残有几个支分戒:一个是比丘尼劝其他比丘尼还俗,劝她当在家妇女。若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也没有什么,但若是以贪心和害心的心态让她还俗,让她做个普通妇女,这也会犯作媒嫁僧残罪的粗堕。第二,以贪心、害心的心态,劝说、赞叹普通的妇女去做妓女,也会犯作媒嫁僧残的粗堕。

无根谤、假故谤这些共同的戒条中,要将比丘和比丘尼换下位置就可以了,其他地方都是一样的。比如,针对比丘而言,则诽谤其他比丘跟其他比丘尼或女性有犯根本戒的行为;针对比丘尼而言,则是诽谤其他比丘尼跟其他比丘或男性有犯根本戒的行为。

下面讲不共的戒条:

一,收费、收礼物。

这里有两点,一个是自己收;另一个是让他人,让其他比丘尼代收。有人想跟比丘尼做不净行,为此而送礼物、费用,若是比丘尼接受了,就犯僧残罪。因为,第一,这种风气不好;第二,影响内心清净,甚至会犯根本戒。

对境:有人想跟比丘尼做不净行,为了这个目的送一些礼物。

意乐:对方是以贪心、淫心送的,若不是这样的发心,就不会犯僧残罪。比丘尼也要有贪心、淫心,有想做不净行的想法,且思想没有错乱,明明知道对方有这个意思,还继续接受礼物,就会犯这条戒。

若是比丘尼没有贪心,尤其是没有做不净行的想法,这种情况下不会犯完整的僧残罪。

行为:比丘尼接受。

结果:拿到礼物了,得到东西,自己心里知道,就会犯这条戒。

如果以贪心,尤其是以淫心,就是为了做不净行的目的,为了这种事情而送的礼物,比丘尼明明知道,包括比丘尼自己都有这种贪心或想法,这样的情况下,会犯完整的僧残罪。

比丘尼没有这个想法,但是对方有这个想法,对方以贪心给比丘尼送礼物,比丘尼知道这个事,但是比丘尼自己没有这种贪心,尤其是没有想做这种事情的想法和心,也没有收,这个情况不犯戒。

如果对方送礼物的时候,比丘尼有贪心,有这个意思,但对方没有这个贪心,没有这个意思,这样的话,比丘尼会犯一个恶作。

如果比丘尼没有贪心和淫心,但是对方有,比丘尼也知道对方有贪心,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接受对方的礼物,会犯堕罪,粗堕,这也很严重。

若不是以贪心,尤其不是为了不净行的目的而送的礼物,接受礼物也没有什么。

二,比丘尼让别的比丘尼接受这种礼物。

某某比丘尼对身边的比丘尼说:“你看某某人(男性)对你有这种想法,你就可以到那里收一些礼物,他给你东西你可以收。你自己没有贪心,没有这个想法就不会有事,不犯戒,去接受这种东西。我们缺少受用,也需要这些用具,你去他那里收礼物。”让他人去做这种事情,收礼物,也一样会犯戒,犯的是僧残罪。

刚才讲的是自己亲自做,现在讲的是让其他比丘尼去做,同样会犯僧残罪。

比丘尼不允许独行,不能独自行动,必须要有戒伴。戒伴最好是个比丘尼;若实在没有比丘尼,正学女也可以,但是正学女做戒伴,只能起到三分之二的作用。正学女做戒伴,虽然也有一些罪过,但不会犯真正的僧残罪。如果实在找不到比丘尼,也找不到正学女作戒伴,身边只有沙弥尼,沙弥尼也可以作戒伴,但沙弥尼只能起到三分之一的作用。沙弥尼作戒伴,也犯戒,也有罪过,但不会犯真正完整的僧残罪。

比丘尼必须带戒伴。如果不带戒伴,离开过自己所在地的界限一个人行动,也会犯僧残罪。独行共有四条。

三、白天离开。

当时佛制定这条戒的时候,缘于一个比丘尼到外面给一位男人讲法,一直到很晚,因此佛制定了这条戒。当时一个叫佛噶母的比丘尼,事特别多,这些戒条基本上都是通过她的行为规定的。这些戒条都是有来历的,当时有这种事情,也没有更多的理由,佛就这样规定的,我们就这样去做。

基:比丘尼不带自己的戒伴,白天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最后过了地界界限和时间界限。

白天也不能离开,也不能过所在地界限,比丘尼自己一人独行到其他什么地方,无论那边有人还是没人都一样。自己的住处、所在地都是有界限的,包括房屋、山洞、森林等自己所在的地方,都有界限。这些界限的划定有现成的,也有僧众自己规定的。如果过了这个界限,比丘尼单独行动,就会犯戒。

白天的时间界限是下午太阳落山。太阳落山时,刚开始是红的,后来慢慢落下去就变成了白色,只有一点点亮光,若是过了这个时间界限,就会犯完整的僧残罪。之前都是犯粗堕,不会犯僧残。书上说的是“太阳落山”的时候。以前讲过白天最后时间界限,黎明分三个时段,即破晓、将晓、拂晓,界限是第一个时段破晓末尾时。若根据这个去分析,白天最后的时间界限应该是傍晚后,天黑前,稍微有一点点亮光的时候。但此处还是以书上写的为准,书上明确的说法是“太阳落山”,到这个时候才算犯完整的僧残罪。

意乐和动机:就是自己有戒伴,明明知道不带戒伴会犯戒,而自己仍以轻视的心态不带戒伴。

行为:自己独自出去,过了自己所在地的界限,在外面待到了最后的时间界限,这样就会犯戒。

若比丘尼在破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会犯戒。比如:有人强制性地让她离开这个地方;比丘尼临时有急事需要马上出去,这时找不到戒伴;戒伴去世了,暂时没有戒伴;戒伴还俗了,暂时没有戒伴;戒伴生病了,没有找到别的戒伴。在这些情况下,也不会犯戒。还有一种情况,若比丘尼遇到生命危险,对自己的戒律会有很大的障碍,会破根本戒,这种情况下可以单独跑,这也是不犯戒的。这是讲的是意乐和动机。

结果:直至太阳落山,超过这个时间界限就犯僧残。如果没有待到最后规定的时间界限,白天出去了,在外面待了一段时间又回来了,这样会犯粗堕,不会犯完整的僧残罪。

四,夜间离开。

比丘尼晚上出去必须带戒伴,对境、动机、行为和白天离开是一样的。

结果:第二天早上天快亮的时候,即黎明时分(黎明分三段—破晓、将晓、拂晓),过了第一期破晓还没回来,就会犯完整的僧残罪,之前只算粗堕,不犯真正的僧残罪。

白天离开和夜间离开这二者就是昼夜离开的差别,其他都是一样的。

如果比丘尼生活困难,到自己的亲属家里,和亲属一起生活,必须通过僧众的允许。僧众观察,如果她确实有病或者生活有困难,通过僧众的允许,她可以到亲属家,或者到父母家待一段时间。

我们现在也有请假制度,有事必须通过僧众,现在戒律师代表僧众,要通过戒律师的允许。戒律师也要观察,是不是真正有这些原因,比如说生活困难、身体生病,或者是不能自理等。比丘尼回家以后也要如理如法,有的人回去以后就随便了,不能这样。回家以后,僧众要观察,代表僧众的这些人也要去观察,若是真有破戒的情况,或是有不如法的情况,就不允许回来,回来了也要忏悔。如果破了根本戒,就不能回来了;如果没有破根本戒,但破了其他戒,回来以后要忏悔。

五,独走路。

当时佛可能是单独、分开这样规定的,其实都差不多。

比丘尼若一个人走路,只能在自己所在地方的界限内,不过界限就没事,过了界限就要带戒伴,若是没有戒伴,走在路上也会犯戒。书里规定的超出界限达500个两臂展开宽的距离,大约一公里吧,就犯僧残罪。如果单独走出界限超过约一公里的距离;如果超过一里地,就犯粗堕。这里指比丘尼有戒伴而不带戒伴的情况,不是迫不得已的那些种情况,比如戒伴还俗、生病等,也不是实在找不到戒伴,而是不想带,以这种心态,自己一个人走出界限超过一公里,就犯僧残。

六,独渡河。

对境:比丘尼不带自己的戒伴,自己过所在地的界限内的大河,必须通过坐船等,若是游到小河对岸只会犯一些堕罪,不会犯真正的他胜罪。坐船渡过河流,

意乐和动机就是比丘尼明明知道应该带戒伴,自己就是不想带,觉得麻烦,觉得带戒伴不方便。若不想带戒伴,肯定有问题。

行为:自己坐船过河。

结果:如果比丘尼是直接过河,到彼岸就会犯真正的僧残,之前是粗堕。如果比丘尼没有直接过河,而是坐船顺河流或逆着河流走,船有停船的位置、界限,过这个界限就会犯真正的僧残罪。

如果这个比丘尼很厉害,自己游过大河去,她心想:“一般都要坐船过去,但是我自己游过去应该没事吧?书上写的是坐船嘛,坐船到彼岸会犯戒,我游过去怎么样?”自己游泳到彼岸,也一样犯戒。这里是指任何人都可以游过去的河。

如果是特别小的河流,比如一跨就可以过去的小河,比丘尼这样做就会犯恶作,不会犯僧残罪。

比丘尼不共同的僧残有十三条,我们今天讲了六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