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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论》讲记(四十七)居士勿闻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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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真堪布宣讲于2015年6月25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三戒论》。继续讲所修十七事。

十四,诤论本事。

如果是僧众出现诤论,要如法平息。一般情况下会有四种诤论。其实会有很多种诤论,但是归纳起来有四种。

一、言诤论。比如因观点不同而产生的诤论。举例子说明:有些人说“一切有为法是无常的”,有人说“一切有为法是恒常的”,于是出现了诤论,这种诤论叫言诤论。再如,一部分人说“我是存在的”,一部分人说“我是不存在的”。这主要是佛法里讲的,在教理上出现的一些不同的观点而产生的诤论。可能也有其他方面出现的诤论,如生活方面等也有一些观点,会出现诤论。

二、罪诤论。前面讲过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不让来听法、听教言,叫中止教诫。中止长净:僧团要做长净法,因出现了一些情况,为了制止一些事情,可以中止长净,不做长净。中止解制:在快要解制前,因出现一些情况,有必要这样做的情况下,可以中止解制。在中止教诫、长净和解制的过程中,中止者和被中止者出现了一些诤论,这就是罪诤论。

三、犯诤论。评论堕罪时,所说与能说之间发生的诤论为犯诤。比如,僧团聚集,然后可以开许:自己在有看见、听见或怀疑的根据下,可以说堕罪。这个过程中,可以由僧众特意安排,也可以自己选择。这种做法也是为了让戒律清净。只要有看见、听到或怀疑的根据,都应该在僧众面前讨论堕罪。这个时候容易出现诤论。

四、事诤论。前面这三种以及其他情况下,因影响僧众聚集做羯磨,这是事诤论。比如,要做长净、解制等,影响做这些长净事,这叫事诤论。

此四种为所息。能息者如果死去或者还俗或者相续中生起了殊胜智慧与悲心等,则自然息灭诤论。除此之外的能息有灭诤七法,即八现灭诤、回忆施教、清醒施教、多数灭诤、探索罪体、布草灭诤与承诺灭诤。其中的现量灭诤也有八种,即立敌现前灭诤、直道现前灭诤、僧伽现前灭诤、明白现前灭诤、明明现前灭诤、有上座僧伽现前灭诤、三藏法师现前灭诤、威力上座现前灭诤。

一共有四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容易出现诤论。以前和现在情况不同,这些情况在以前是经常存在的,而现在在藏地很多都失传了,没有正式这样去做、去落实。因为以前经常要做这些所修事,当中就会出现诤论,这时就要用一些方法平息这种诤论。

平息诤论的方法有七种:八现灭诤、多数灭诤、回忆施教、清醒施教、探索罪体、布草灭诤与承诺灭诤。

对于言诤,运用八现灭诤法与为僧众发筹码方式的多数灭诤法予以平息。

1、现量灭诤(八现灭诤)。这个有八种。

(1)立敌现前灭诤。双方通过一些教证或理证进行分析,最后明白了、想通了,因此而平息了诤论。

比如,对“有为法是恒常还是无常”的诤论,双方可以通过教证、理证进行分析,最后都知道了“一切有为法是无常的”,双方都承认了这个观点,这样诤论就平息了。

(2)直道现前灭诤。如果用第一种方法没有平息诤论,双方在观点上面不能一致,互相都不能遮破,这样就可以找一位双方都认可的人做见证人,由他来决定胜负,通过这种方式平息诤论。

如果用第一种方法没有平息,就用第二种方法,即找一位双方都比较认可的人,最后由他来决定胜负。

(3)僧伽现前灭诤。如果用第二种方法也无法平息诤论,就要在一个僧团【四个比丘(尼)】面前,双方各说各的理由,然后由僧众来评定。

(4)明白现前灭诤。如果用第三种方法也无法平息诤论,就进行明白现前灭诤。这个时候不是普通的四位比丘(尼),而是比较明白,比较有能力的四个比丘或比丘尼,让他们来平息诤论。

(5)明明现前灭诤。如果用前一种方法也无法平息诤论,那就找更明白、更有说服力的四个人来平息诤论。

(6)有上座僧伽现前灭诤。如果用前一种方法依然无法平息诤论,就找其他的僧团来平息诤论。

(7)三藏法师现前灭诤。如果用前一种方法依然无法平息诤论,就找精通经律论三藏的法师来平息诤论。

(8)威力上座现前灭诤。如果精通三藏的法师也无法平息诤论,就进行威力上座现前灭诤。每个僧团都有长老,是最具威力的人,由他来平息这种诤论。

当发生言诤论时,首先用八现灭诤法,通过这八种方法、程序平息诤论。

2、多数灭诤法。

如果用八现灭诤法还无法平息诤论,就用多数灭诤法。

首先要让僧众知道所诤之事,然后为僧众发筹码,以这种方式灭诤。要做两种筹码,一个是正法方面的,一个是非正法方面的。让僧众拿筹码,然后看哪方面的多,多者为胜,用这种方式来决定胜负。但是正法方面一定要获胜的,之前要做工作,即安排一个人跟僧众讲,让大家心里有数,拿正法方面的筹码,这样正法方面的筹码就多了。比如,对于“有为法是无常的还是恒常的”这个观点,若承许“有为法是恒常的”,这是不对的;若承许“有为法是无常的”,这是对的,符合佛的教理。因此后者观点是要获胜的。

对于言诤论,首先使用八现灭诤法平息诤论。如果这样也解决不了,就用多数灭诤法来平息诤论。言诤论是通过这两种方式来予以平息。

对于罪诤,如果有犯罪的经过,则以八现灭诤法止息;若没有犯罪经过无有根据、有其他根据以及已经还净三者,则用八现灭诤法与回忆施教法平息;精神病患者出现的诤论,通过清醒施教法止息。用此三种灭诤法。

如果有犯罪的经过,则以八现灭诤法止息。下列三种情况用八现灭诤法与回忆施教法平息。第一,若没有犯罪经过无有根据者,即纯粹是冤枉的;第二,有其他根据,即他犯的是此种堕罪,但是被说的是彼种堕罪。第三,已经还净者,即犯过堕罪但已经忏悔过的。精神病患者出现的诤论,通过清醒施教法止息。

3、回忆施教法

之前犯过堕罪且已经忏悔过,但是自己忘记了。当出现这种诤论时,让他回忆,通过回忆施教法平息。

4、清醒施教法

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出现的诤论,则在他清醒的时候做,通过清醒施教法止息。他不清醒的时候说了什么,后来他清醒了,自己知道不对,这样就止息了。

对于犯诤,如果犯罪者不认识自己所犯罪的本体,则让其探寻罪业的本体,通过探寻罪体而息灭。对于明白罪体者,在除了犯罪者与制裁者以外未有扩大的情况下,以承诺灭诤平息。如果犯罪牵涉的是少数人,则以八现灭诤;如果牵涉到所有僧众,则以布草灭诤,僧众同心加以止息。有此四法。

5、探寻罪体

如果他不承认、不知道自己犯堕罪了,由僧众做羯磨,让他暂时要别住,让他自己好好想一想,探寻罪业的本体。当自己明白了、承认了,就行了。

6、承诺灭诤

如果他知道自己犯堕罪了,但是不愿意忏悔、承认。当除了犯罪者与制裁者以外,其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由他承诺就可以了。

7、布草灭诤

如果犯罪牵涉的是少数人,则以八现灭诤。如果牵涉到所有僧众,容易出现僧团破裂的后果,因此不能用其他的方法,而令所涉及的僧众都互相忏悔,同心加以止息,这是布草灭诤。

对于事诤,通过僧众共同开许直接息灭以及间接采用灭诤七法。

所息有四种,能息有七种。这是诤论本事,即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出现诤论,如果出现了诤论,怎样通过灭诤法平息诤论。其中包含了很多内容,在此处只是简单介绍。

十五、僑赏弥本事

僑赏弥地方与广严城的僧众发生不和,在一个界限内各作羯磨,因而共称僑赏弥本事。这是佛制定的,用地方的名字来命名的。

如果不是在一个界限里,彼此分开做羯磨是正常的。如果在一个界限里,僧众不能分开做羯磨,否则容易出现僧团破裂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僧众吃饭都是有这样的要求,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下,不能分开吃。如果条件不允许,没有办法;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却一帮一帮地单独吃饭、聊天,这样容易出现僧团分裂的情况。尤其做羯磨,更是不允许分开做的。一个界限里所有的比丘(尼)都要来道场,如果缺席也要同意、随喜做羯磨,这样僧众才可以做羯磨,否则也会影响做羯磨。比如,某比丘(尼)不来,这时是不允许做羯磨的;即使做了,羯磨也不会成立。无论是大的界限还是小的界限,只要是一个界限里的,比丘(尼)都要参加。若不能来的也可以不来,但是必须同意做羯磨。如果他同时随喜,则本人也能得到这个功德;如果他不随喜,也可以。主要是他要同意、不反对就可以,这样羯磨能成立。羯磨不能分开做,比如僧团分成两个团做增净,这是不允许的。

僧众关系破裂,通过相互断除言过失、作治罚、违谏、入列(使僧人入于劣者行列)等令僧众分裂的因,不离沙门四法,向僧众忏悔,予以宽恕与顺法长净此二对治加以和解。

如果僧团分两个或三个团了,这时就不允许做言说过失、治罚、违谏、入列(使僧人入于劣者行列)等。言语上有这样的倾向了,若再说一些“我对你错”等,容易令事情恶化,这是不允许的。此外,僧众通过羯磨做的治罚、违谏、入列(使僧人入于劣者行列)等,这些也要断除。

僧众互相都要行持沙门四法,进行忏悔。所谓“沙门四法”,即“他骂不还骂,他怒不还怒,他打不还打,寻过不还报”,有人骂我,我不骂人;有人打我,我不打人;有人说我的过失,我不说别人的过失;有人伤害我,我不伤害别人。彼此都要遵守这沙门四法,向僧众忏悔。

彼此不能计较这些事情,相互都要宽恕。通过一起做顺法增净,对这种情况进行平息、解决。

为什么要断除言过失、作治罚、违谏、入列(使僧人入于劣者行列)等?因为这些会成为令僧众分裂的因。为什么不能做呢?因为双方都不是一个人,已经成为“团”了,所以就不能做这些。这时,双方都要遵守沙门四法,互相宽恕,做顺法增净。

同一界限内做羯磨不能分开,若有这种情况,立即要通过前述方式去解决。

十六、止息僧众诤论事

按照《俱舍论》中所说,不是在本师佛陀前,而是在凡夫僧团中,接受佛和正法以外的其他本师与教法,并取筹码,以此破坏僧团。

为什么说“不是在本师佛陀前”呢?佛的威力非常大,当着佛的面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在凡夫僧团中会出现破和合僧的情况。接受另外一个本师、另外一个教法,以这种方式做分裂。所接受的“本师”是除了释迦牟尼佛之外的,所接受的“教法”也是释迦牟尼佛教法之外的。然后给僧众发筹码,看哪边多哪边少,以此破坏僧团。这种情况是由一个人来做,也有很多支持他的人。比如,本师不是释迦牟尼佛,是另外一位本师;教法不是释迦牟尼佛的教法,是另外一个教法。宣扬“那个本师比释迦牟尼佛还伟大,那个教法比释迦牟尼佛的教法还正确”等,在僧团里给僧众发筹码,看支持率,以这种方式破坏僧团的和谐。佛在世时,提婆达多就是这样做的。

除了本师在世、佛法未出现过患、佛差遣二大尊者、划界限时以外其他时间不会出现破法轮僧。

僧残罪之“破僧”与“破法轮僧”不同。破法轮僧是要具备条件的,现在不会真正出现破法论僧的情况,因为佛不在世了,佛教也已经出现这种过患了,两大尊者(目犍连和舍利子)也不在了。而僧残罪中的“破和合僧”,这是现在也会出现的。

如果按经典、论典里讲的观点,现在不会出现真正的破法轮僧。佛制定戒律的时候,就是这样制定的。很多堕罪是依佛制定为准的。尽管现在可能不会出现无间罪,但是罪业是一样的。如果你现在搞这些,不会有这种真正的堕罪,但是罪过是同样大的。

还净方式:《毗奈耶经》中说要由二大尊者作调解。即由舍利子、目犍连其中一人来做调解。现在是不会存在这种方式了。

分裂之过患,在未和解之前,那一尊佛陀刹土中所有众生相续中不会生起任何五道功德。这个罪过是非常大的。未和解的时间不能长。“五道”是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修道。比如,释迦牟尼佛的刹土是娑婆世界。若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中出现了这种情况,和解了就没有事了,在和解之前,娑婆世界众生的相续中不会产生任何功德。

按佛当时制定的戒条,依佛制定的戒条为准,现在不会出现真正的破和合僧,但罪过是一样有的。

此处有很多辩论。《三戒论》里提及了一点点,我们据此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若是详细讲,仅十七事也有很多内容,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讲完。这次讲解只是大致做了介绍,很多细节都没有讲。大家对这些大致了解就可以了,也不用详细了解。现在很多都失传了,不再使用,所以我们平时也没有太多安排这些所修事。

十七、羯磨事

能得之僧人守戒的方法、还净周遍一切,为羯磨事。

比如别解脱戒共有七种,加上斋戒有八种。“能得”,若一个人相续中没有产生戒体,通过什么方式才可以产生戒体?要通过做羯磨。这时涉及到羯磨。得戒以后,怎样去守护这个戒体?这个阶段也涉及到做羯磨。一旦犯戒了,也要通过羯磨去还净。在这三个阶段中都要做羯磨事,这就是“周遍一切”的意思。

作羯磨的僧众数量四至四十之间,有十一类。

做羯磨时。有时候需要人多,有时候不需要那么多,但至少需要四个人,最多四十人。四个人以上才可以做羯磨,不到四个人不能做羯磨,即使做了也不会成立的。做羯磨必须由比丘或比丘尼来做,沙弥、沙弥尼没有这个权限,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更不能做。佛的教法主要是交给比丘和比丘尼的,他们才有这个权力,其他都没有。

参加羯磨的人数具足,并且具有(十三种)增添法、远离两种违品。

作羯磨的僧众数量有十一类,或者说有十一种情况,诸如需四个人、六个人、八个人等等。参加羯磨的人数必须要具足。比如,如果四个人做,四个人必须要具足;如果六个人做,六个人必须要具足;如果十二个人做,十二个人必须要具足。要求有多少个人,就必须有多少个人。来做羯磨的人,必须具足十三种增添法,诸如必须是比丘(尼)、除了特殊情况都是坐着而不能站着、不是行履别住者(对犯僧残者,通过僧众做羯磨,将他的位置调到最后)等,共有十三种条件。

羯磨师总的来说要具足增添法、了知仪轨,特殊情况仅仅了知仪轨也可。

必须要有羯磨师,也应该有堪布,但有些情况下可以没有堪布。应该具有前面所讲的十三种增添法,最好能将一百零一种羯磨背下来,这样才可以做羯磨师。对于羯磨师而言,第一个条件,应该具有十三种增添法;第二个条件,最好能将一百零一种羯磨背下来,特别熟悉。如果实在找不到这样的人,在特殊的情况下,虽然不具备十三种增添法的条件,但若是非常了知、特别熟悉仪轨者,这样的人做羯磨师也是可以的,不影响做羯磨。

做羯磨必须要具足人数,做羯磨的这些人要具备十三种条件,羯磨师一定要了知、熟悉仪轨。

对境:大小界限等有的对境不属于有情。属于有情的覆钵口等是对在家人作的羯磨;安居期间外出予以开许等对沙弥所作的羯磨;施予羯磨、差遣羯磨、治罚羯磨、违谏羯磨、入列羯磨是对比丘所作的羯磨。

从对境方面来讲,有针对无情的,也有针对有情的。

比如做界限,其対境不属于有情,是属于无情的。要做大中小这些界限,否则很多事情都没法做。做界限时,也是通过僧众做羯磨(念仪轨),其対境属于无情。

下面几种是以有情为対境的情况,有很多种。

1、属于有情的覆钵口等是对在家人(信众、施主)作的羯磨。“覆钵口”,即不允许僧众到他家里化缘。以前印度有位施主,信心特别大,经常给僧众做供养,最后家里穷得不像话了,非常困难。这时僧众就给他家做“覆钵口”羯磨,也是通过念诵仪轨而做的。这种羯磨在日后可以根据情况解开。在未解开之前,僧众不允许到他家应供,不允许接受他的供养。还有一种情况,针对特别恶劣、诽谤僧众、伤害僧众的人,也可以做覆钵口羯磨:僧众都同意,不接受他家的供养,不到他家应供。这也是由僧众做羯磨,通过仪轨决定的。若以后情况转变了,可以解开。在未解开前,僧众不允许到他家接受供养,否则会犯戒的。这是对在家人做的羯磨。

2、安居期间外出予以开许等对沙弥所作的羯磨。以沙弥为対境,也可以做羯磨的。

3、施予羯磨、差遣羯磨、治罚羯磨、违谏羯磨、入列羯磨是对比丘所作的羯磨。

这一切都是法、非法、和合、不和的羯磨,法与和合是所修,非法与不和为所断。所有的羯磨若分类,则有一百零一种。

这些羯磨可以归纳为三类:单白羯磨、白二羯磨和白四羯磨。单白羯磨:这是简单的形式,只有一个启白,没有其他。白二羯磨:一启白,再一量就结束了。白四羯磨:一个启白,然后一量、二量、三量。一般都是白四羯磨。

以前很多大小事都是通过羯磨这种仪式,做仪轨去解决,去决定。必须要有这样的仪式,由僧团同意这样做或那样做。僧团对大事小事要齐心协力,要和合。最初时,一切事都是由佛自己来做,来解决;后来眷属多了,佛也顾及不上了,这时就建立了僧团,由僧团来做这些。当僧团来做的时候,僧众都要一起做,都要同意。羯磨有一百零一种,很多都是很重要的。其中有一些没有失传,诸如结夏安居、长净事、解制事,现在都在做。还有一些现在已经不做了。

以前,相对与中土而言,藏地属于边地,很多羯磨在这边是不符合、不使用的。此外,比丘尼的传承一直没有传到藏地。在藏地,只有沙弥尼,没有比丘尼和正学女。如果有比丘尼,肯定有正学女;没有比丘尼,所以也没有正学女。基于这些原因,很多羯磨都不怎么使用了。

这是所修十七事。

五堕是所断方面的,十七事是所修方面的。《三戒论》中主要讲的是所断,对所修只是提了一下,没有展开讲。但是我们这次简单给大家讲了一下,大家对这些内容大概地有所了解就行。如果要更详细地了知、研究,就再进一步学其他大的经典和论典,在一些小经论里也是不会有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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