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三戒论》讲记(十四)居士勿闻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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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继续讲比丘戒之四他胜,这是比丘和比丘尼共同的戒律。

盗基即是他人财,意乐为自得生存,
境时价值已足量,加行之时行盗取,
究竟自盗令他窃,抑或争论而获得。

二、不予取。

基:“不属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属的财物,并不是烹调好的饮食或尸林中那样低劣的物品。” 这主要是以释迦光尊者观点。“尸林”是天葬台,那里的物质都是不值钱的。对境也不包括已经做好的饭菜,为什么呢?若菜已经切好、炒好的,也不是很值钱的。当时佛规定这条戒的时候,也有这样的说法,若是偷了类似这样一些不值钱的物品,不犯戒。

此处和功德光尊者的观点有所不同,功德光尊者认为:无论是偷盗已经烹调好的饮食,还是偷盗尸林里的物品,都一样会犯戒;佛当时说的是指那些特别不值钱的那些物质。

功德光尊者和释迦光尊者的观点看似有所不同,实际上也是不矛盾的。因为什么?释迦光尊者的意思是特别不值钱的那种,功德光的尊者的意思是若是值钱的,无论是烹调好的饮食还是尸林里亡人的物品,都是一样会犯戒。如果这些物品也是珍贵的、值钱的,且也有主人的,偷了就会犯戒。

意乐:“明明知道或者怀疑是他人的财物,为了自己维生而想盗窃之心。” 明明知道这些不是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人的,是有主人的。若是怀疑也一样,“这会不会有主人啊?应该有吧!”以这样的心态盗窃,也会具足意乐分支。不是为了众生,不是为了三宝,而是以贪心,为了自己而偷盗。这是意乐,即发心、动机。

还有价格。 一般是指四分之一嘎夏巴或者五个玛夏嘎。关于价格,是存在辩论、争议之处。当时阿难到无生怨王处问:盗窃方面价值达到多少会判死刑。国王说:如果偷四分之一嘎夏巴(当时印度用的货币)就会判死刑。佛陀就以此作为犯他胜罪的标准。在世间,判死刑是最大的惩罚;在佛教出家众的戒律里,他胜罪是最严重的罪。偷盗价值量达到四分之一嘎夏巴就会犯他胜罪。它的量并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称是一两银子的价值量。

后来很多论师们认为,四分之一嘎夏巴是不固定的。佛陀主要是以什么制定的?以判死刑的标准。因此,这要以当地国王判死刑的价值量为准,走后门之类的不算,要按真正的法律执行时的标准,所以价格是不稳定的。有些论师认为这是不固定的,认为偷更多价值的东西也不会犯根本戒。这里有很多辩论,我们在这里就不仔细讲了。

以前我在喇荣的时候,大致的标准是四角、五角以上的价格,现在好像是一两块钱以上的价格。如果偷这样价值量的东西,就会犯根本戒。

“观待当地当时能盗所盗二者分析,留存财物与分配财物的差别,价值具足。”“ 能盗”是指人,“所盗”是对方的人或物。当时偷一种东西,在当地值多少钱,就按这个价格来衡量价值是否具足。即使此物在别的地方值更多的钱,也不算。若是此物过几年之后价格超了,而当时偷盗的时候没有超,比如说所偷的一根针在当时不值钱而过后升值了,这时还是应该按偷盗时的价格计算。

留存财物与分配财物是有差别的。比如,所偷的东西是十个人共同的,就要看他们是要留存的还是分配的。若是分配的,每一个人都要具足这个价格量就会犯戒;若是留存的,具足一个价值量就会犯戒。

这些内容都是比较细微之处,在很多大部的论典里讲得更细,比如讲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什么情况下会犯根本戒,在什么情况下会犯支分戒,都讲得一清二楚。你们现在都是糊里糊涂受戒,根本就不知道怎样会犯根本戒,怎样会犯支分戒。我们这次在《三戒论》里是大概讲的,没有仔细讲,以后我们可以讲些大部的论典,那时会讲得更细些。藏传的《大藏经》中,讲戒律方面的经就有十三本,都是特别厚的。若是要讲这些经会比较难,里面公案多,戒律都是和公案连在一起的,记载了当时佛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制定的这些戒条,都是通过公案反映出来的,因此不太好总结,但是论典里都作了总结,而且分析得特别细致,我们学这些论典的目的,是通过这些论典去明白佛经的含义,这样会方便一些。

加行。 此处是指行为,即“一时间盗取价格足够的物质或者财物”。刚才讲的是心态,现在讲的是行为。盗取的方式有很多,或偷、或抢,或通过欺骗的手段据为己有,都属于偷盗。若是以贪心、自私地想偷、想抢、想据为己有,有不好的心,通过咒术偷,拿押金的时候不还给别人,借东西后不还给人家,故意丢失装饰品而取物,故意破坏对方的财物或者故意丢失对方的财物,还有不交该交的车船等费用等,这些都会犯戒。如果是因为忘了等,不会犯根本戒。如果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自己是特意想据为己有,有这种想偷的心,认为“这个东西挺好,挺好使用的”,自己想占用,无论是背着偷,还是明着抢,或者通过欺骗的手段据为己有,都属于偷盗。

结果。 自己生起了得心,“哦,已经归我自己了,已经是我的了……”有这种心,即使还没看到物质,也具足这个支分。哪怕是派别人去偷,企图通过争论等方式想得到自己不该得的东西,这都是盗心。比如说争论,若是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然后找关系,虽然物质自己还没有看到,但是心里面已经生得心了,知道自己已经得了,这个物品已经归自己了,有这个心的时候就会犯根本戒。

偷盗戒若细分还有很多内容,大家要注意。其实不用偷,该有的都会有的。没有必要通过偷、抢、欺骗的手段占有。只有不懂因果、不信因果的人才会这样做,懂因果、深信因果的人是不会做这些的,因为没有必要啊!该是自己的都是自己的,该有的都会有;不该是自己的都不是自己的,不该有的都不会有。为什么要抢、偷人家的啊?所以,一个修行人多种善根,多结善缘,这都是自己该做的。

守持偷盗戒,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若是真的懂得因果、深信因果,懂得这些取舍之处,做到也不难。

杀生之基识他人,意乐杀心知所杀,
加行杀始终未退,究竟断绝彼命根。
令杀随喜赞叹等,以此为缘亦复然。

三、杀生。

基。“无误地认识自相续不同、有感受等的他人或胎儿” 。所谓“和自相续不同”,指能区别自己和他人。自杀不会犯根本戒,所以要特指杀他人。自杀是一种堕罪,但是不犯他胜罪。所谓“有感受”,强调是活着、有生命的人,若是杀已经没有知觉的亡者则不会犯戒。若对方已经死了,尽管他的动机和行为都有了,罪过也很严重,但是因为对方已经断气了,所以不会犯根本戒。所谓“他人或胎儿”,在这里指人,包括胎儿,即住胎的那个众生。堕胎是杀生,也是杀人,会犯根本戒,所以不要堕胎或者劝别人堕胎。出家人肯定没有堕胎的,但是劝别人堕胎也是会犯戒的。这是基,也就是对境,所杀的对境若是他人或胎儿才会犯根本戒。

意乐, 即发心、动机。“非以殴打之心而是以杀心杀害。”也有这样一些情况:本来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结果对方被吓死了;本来只是想殴打一顿,没想杀,但是没有把握好,把他打死了……这些都不会犯根本戒。为什么?因为他没有杀的动机,没有想杀害的心,所以他不会犯根本戒。

必须得有想杀的心,以杀心而杀,且思想上不能有错乱。比如说想杀张三,结果杀害了李四,这样也不会犯根本戒。虽然其他的行为都已经具备了,罪过也是很严重,但是思想上有错觉了,所以不会犯根本戒。你确定所杀的是某某人,或者有合理的怀疑,如“肯定是某某人,是不是他呀?应该是”,觉得应该是,但又没把握,不是太确定,若这样去杀,就会犯戒。

加行, 即行动、行为。“以密咒或兵器等杀,自始至终未有退失。”杀生的方式包括以兵器(刀、枪等)、通过咒术(压伏、勾招等)等等很多种。咒的力量不可思议,若是念咒杀人,都是犯戒的。在杀生的过程中,想杀的念没有退失过,没有间断,一直想杀。

究竟 ,即结果。“在自己未死之前采取行动,无论所杀众生当时死亡或者他时命根灭绝,均犯根本戒”,这里要求在自己未死之前采取行动并且有结果,才会犯戒。若是未死之前有行动,但是对方还没有死,自己先死了,死了以后,别解脱戒在相续当中自然就会消失。因为什么?当时我们在堪布阿阇黎面前受戒的时候,是受持一生一世。死亡以后,相续当中的戒体自然就会消失。既然自己没有戒体了,就不会犯这个戒。所以要求在自己未死之前就要有结果。这里面涉及到很多情况,以后有机会再仔细讲。

《戒律三百颂》中云:“具有自他学处者,知是他人知是人,杀心无误而杀害,除未死梦毁戒律”。

“具有自他学处者”,这句翻译也有点问题,其实藏文里不是“自他”的意思。这里指平时受持戒律的这样一个人,即受了比丘(尼)戒,相续中有戒体的这样一个人。

“知是他人知是人”,知道是人,知道是他人。

“杀心无误而杀害”,有杀害他人的心,且思想上没有错乱,无误而杀害。

“除未死梦毁戒律”,除了是在梦中杀人则不会犯戒,若不是梦中,而是真正有这种行为,就会犯戒,

“或者让他人杀,即便随喜赞叹杀人等,只要具有杀心,并且对方已死,就犯根本戒。”“让他人杀生”指派人杀,雇人杀等。,若别人杀生了,随喜赞叹,这虽然不会犯根本戒,但是也有罪过。此处“随喜赞叹杀人”是什么意思?比如想杀害对方,但自己不能杀,若向身边的人赞叹随喜,说“应该杀,杀了以后有什么好”,身边的这个人通过他这样一说就去杀了。虽然他没有直接杀,也没有直接安排杀,但是这个杀生的行为是因他引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犯根本戒。

“而且许多比丘共同协商杀人,所有比丘均犯他胜罪。”很多比丘协商杀人,比如说四个比丘协商好了,其中一个比丘去杀,尽管其他比丘没有去杀,但是都会犯根本戒。偷盗也是一样的,比如协商好了去偷盗,一个人去偷,其他几个人没有去,这种情况下,要对偷回来的东西衡量价值,若不到价值量的话,不会犯根本戒;如果是存留财物的话,足够一个价格量就会犯根本戒;如果不是存留而是大家要分配的财物,就观待每一个比丘都要具足价值量,这样才会犯根本戒。这里和杀生是有些差别的。如果协商好杀生,无论是一个人去杀还是几个人去杀,结果都一样会犯根本戒,因为是大家共同协商好的。

《俱舍论》中云:“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比如说一个军队去杀敌人,他们可能都是协商好的,都有这个心,有这个任务。这时,无论是一个人杀还是几个人杀,所有参与的人都会犯一样的罪,有一样的果报,因为这是大家齐心协力去做的。我们通过这个教证,也可以知道:做善事也是一样,大家若是齐心协力这样做,每个人都能得到这件事的一切功德。比如我们现在共修,大家一起念观音心咒,每个人念一百遍,加在一起念一万遍,那么每个人都能得到这一万遍观音心咒的功德。

结果要求是杀害了对方的生命,令对方的灵魂和肉体分开了,就会犯根本戒。

这两天讲了不净行、偷盗和杀生,这都是根本戒。比丘有四个他胜罪,比丘尼有八个他胜罪,与比丘戒不共同的有四个,是比丘尼单独的戒条。此处讲的是比丘和比丘尼共同的四条他胜罪,偈颂是针对男众讲的,女众出家师们只要换一下角度就可以了。

大家都受戒了,有的是沙弥(尼),有的是比丘(尼)。你受完戒以后,必须要懂这些戒律,自己要明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犯戒,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犯什么样的戒,以及忏悔和恢复的方法等,然后通过这些恢复的方法去恢复,通过这些忏悔的方法去忏悔。

现在很多出家人根本不懂戒律,什么也不懂,这是不如法的。前面讲过,对有些人来说戒律是快乐的因,对有些人来说戒律是痛苦的因。佛在经中讲,若如理如法守护戒律,就会变成快乐的因,今生也会快乐,来生也会快乐;若不如理如法地守护戒律,就会变成痛苦的因,今生会痛苦,来世也会痛苦。

既然大家都已经受戒了,是把戒律变成快乐的因还是变成痛苦的因,都掌握在你自己手里。既然你已经出家了,已经这样选择了,就要好好地做。昨天讲了,入佛门是自由的,你可以入佛门也可以不入佛门,但是你选择入佛门以后,就要听佛的。受戒也是一样,受戒还是不受戒是你的自由,既然你受戒了,就没有自由了,就一定要守住戒律。这些都是你自己想好的,都是你自己决定的,既然你出家了,就应该从心里把世间的一切都放下,不要再去想这些,更不能再去搞这些,既然跟红尘划界线了,就彻底一点儿,如果又往那边跑,划界线就没有意义了。现在是末法时期,很难守住所有的戒,但是根本戒是不能犯的,是一定要守住的。如果连根本戒都守不住,你就没有资格了,就没有机会了。

现在这里也有很多行者、常住居士,对你们也是一样的要求。你们中的有些人特别想穿法衣,着急穿法衣,但是自己一定要先想好,穿上法衣以后就不能再脱了,否则缘起不好。为什么先让你当常住居士呢?就是让你考虑好。这两年正式出家的人里没有返悔的,也没有还俗的;行者里有一些,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而迫不得已回去的,有的是自己随心所欲就下山、破戒。这都不好,生生世世缘起不好。佛法里讲的是缘起,破坏了缘起以后,要恢复是很难的,除了成就者有能力恢复外,一般的普通人都没这个能力。今生今世能穿上法衣、披上袈裟,这是宿世修来的福报,你不能随心所欲、随便又把它脱了,这样对你自己不好,缘起也不好。

现在我们这里男女众的生活区是分开的,男众自己有生活区,所以不要总往这边来,女众也不要去那边,我们都有责任保护这个道场的清净,我们都有责任保护这些众生相续的清净。也许有些人会想“怎么这么多事啊?”不是事多,这是必要的。第一,是为了坛城的清净。我们的道场很清净,现在是末法时期,有这样清净的道场很难得,所以我们不能随意破坏这个道场。第二,也是为保护众生相续的清净。这里的修行人相续都比较清净,我们也要保护众生相续的清净。大家要牢记这些话。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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