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二 阿阇黎说法的差别
《佛教史大宝藏论》 ︱ 布顿大师.著 ︱
此中分三乙目:乙初 能说者——阿阇黎的德相;乙二 依何为讲说的方便;乙三 应如何说法。
今说乙初 能说者——阿阇黎的德相。 各论典中说有许多不同的阿阇黎的德相。《三百颂》中说:“具足戒律知律轨,悲悯病者眷属净,精勤助益法与财,应时传授当赞师。”又阿阇黎龙树说:“当略加明了,诸师之德相,知足具悲戒,具慧除烦恼,此等汝若依,汝应知恭敬。”寂天菩萨说:“经常善知识,善巧大乘义。”月居士说:“上师持戒且善巧,具足能力应求依。”《庄严经论》中说:“具足戒定烦恼寂,功德胜勤富教法,达真实性善说法,具足悲悯无疲厌。”这是说由于具戒,以此能调柔;由于具定,所以能寂静;由于具慧,因此能息灭烦恼;由于较他者的功德胜超,以此说为“增上”;对于利他事无怠惰,所以是“勤”;由于广大多闻,所以称“富教”;能深达所知真实性;能善巧言说;不吝财物……而且具悲悯;说法无疲厌等十法。又如颂说:“菩萨具多闻,见谛、悲、善说,无厌正士夫,当知是伟大。”这是指具多闻教的功德,真实见证的功德,善巧言说,有不吝惜财物的悲悯心,心行无怠惰而无疲厌等五法。或说:“广大离怀疑,堪持示二真,此为最圆满之菩萨中导师。”这是说由于多闻,因此名广大闻;以有大智,所以能断离化机的疑虑;由身语意三门善业,所以堪住持为师;能开示烦恼与涅槃二者的真实性等四法。此等多为圣者之法,以此很难具足。但是不可缺少的支分法有三种:一、善巧的智慧;二、悲悯的心怀;三、具忍耐的加行。第一种有三,即善巧所说,善巧能诠,善巧行为。
善巧所说:是指对于所知境界或诸藏善巧,无论说何种文、义,均应善巧具足教理教授,以此才能断解有情的怀疑。
善巧能诠:是说能诠的语言正确,无论从何处说也能连贯,说多少也能适当,如何说都不离三种合理的语言,能令他人喜悦的雅语等。又《庄严经论》中说:“语句极合理,能断论解疑,初说了知语,多次应具习。诸佛之教法,三轮以清净,此中八过等,当知是应离。怠惰及不知,不定不分时,此诸疑不断,断彼不坚牢。厌倦与吝啬,许是言有过,如无此等过,佛语成无上。”这是说由离言说之八过,而成为三法轮清净的宣说。或如《论议正理释论》中所说:言说十一种过的对治法,有法语二十种。是具有善美之行,因此对非器宣说的过失之对治法,成为得知是意乐听闻及堪可讲说而已,在可说时方说。如此闻与说的轨则,自己如不俱全,不仅无意义,且未见其能入于道。所说不圆满之过的对治法,是无讥毁语而郑重言说。所说中断之过的对治法有三:即依次而说,首先应从作布施等及正供言词开始宣说;从解说经藏开始并结合辩论而说;最后所谓随顺而说,即从问答悬记开始,对于一面之悬记,按其一面而预示。次为所说不能了知之过的对治法有三:即对诸具信者应生欢喜;对旧有人及仇恨诸人应生意乐;对中庸之人及有怀疑诸人应生喜悦。次为所说不成为敬奉之过的对治法有二:即对有罪恶者生欢喜,并非应作,故不应生喜;由受诋毁心感刺痛,故不应诋毁。所说不合理义之过的对治法:即所说当合理,而且应与量不生矛盾。对非甚深义行境——下根(或钝根)者说深法之过的对治法:是应有关连,即先后关连。散乱而说之过的对治法:是语不紊乱,即话语不为他境所扰。所说无义之过的对治法:是应具法语,即顺善法语。所说不当之过的对治法:是适宜如所有眷属,即应与应化有情相适合。由烦恼思想而说之过的对治法:是五种增上。烦恼思想有三:一、信自贤善思想;二、贪求信敬思想;三、嫉妒思想。第一对治法有三:即慈心、饶益心、悲心三者,也即是愿闻法者得安乐,无烦恼,无痛苦三种愿心;或对向善与不善及庸俗诸人,依慈等如其次第,当愿其获得涅槃,令通达其道,令领会所说义。第二对治法:即不依利养、恭敬、赞颂,是断离此等贪求。第三对治法:即不自赞、不毁他,亦即舍离嫉妒,特别是舍离自信欲念。以上二十种法语,每五种如其次第,开示如何宣说,为何义宣说,向何种宣说,由何问而说,言语的加行、语业、语的功德,说者的功德等,以及舍离十一种过失,即是善巧能诠。
善巧行为:是由于身语意三门善业,堪受众人恭敬,故名为“善巧自之行为”。至于善巧应化有情的行为,是由知根器[2]境界、随眠(即潜伏习气),开示顺彼之法,而能成义。如《地藏十轮》中说:“愚根低劣且怠惰,对于二乘(大乘密乘)不勤奋,不具大乘之法轮,彼非广大乘法器。”又说:“如是非器声闻乘,若闻大乘成愚迷,并因断见堕恶趣,故应观根而说法。”又说:“已成广大之法器,则不应示下劣法。”以及“劣器不合深广法。”所以对法器的行为,或法器的相应当善巧。
第二种,悲悯的心怀:最上是意乐安置一切有情于大菩提的悲心,如无此心,也须有自所说法义,令彼善知而得益的意乐,并不是观财物多少才说法的悲心。由此自所说法能入于道,如《庄严经论》中说:“诸贤士对身命、受用有大害的利养并无意义的诸物,是以极欢喜心常施舍于一切苦难众生时,对于舍弃正法的众生,普通能饶益,成为无害,虽极广施舍,也无有穷尽而相续增长,是不待言的。否则,有犯法之过。如《妙吉祥神变经》中说:“虽说法,然于闻法诸人,不发大悲,乃为魔业。”又说:“自虽多闻,惟恐他人得此知识,而且为师者将正法作为吝惜秘诀(不肯传人),也是魔业。”《密意抉择释》中也说:“凡为贪者说正法,彼诸贪求得取受,如诸醉人得宝法,虽得亦成穷丐因。”
第三种,具忍耐的加行:说法时,应有对疲劳和烦难,无厌倦之忍耐;对弟子无休止烦问之忍耐;对他者争辩能对答之忍耐。由此三忍耐则能摄受应化有情。徒众故意曲解,须忍耐而说,但这对具神通者才有裨益。反之对不恭敬者不说法,及对顶髻者(指外道)等五种不说法,这与摄受多数相矛盾。以此则成气度狭隘的语言。如以贪瞋曲解而说,不能对现上或解脱饶益。具如理法则而说时,徒众入耳悦意,则能入于道。如《庄严经论》中说:“慧贤无厌具悲悯,美誉名称善仪轨,名为菩萨善说者,士夫之中彼如日。”
乙二 依何为讲说的方便。 如《杂集论》中说:“宣说之门有十四种及六种之分。”如经所说:“何谓讲说之抉择,即由何者能说诸经藏。”又说:“云何名为‘般若’,即所知有法(事物)、所知义,所知因、普知、所知果,由此成善知。”所谓十四种宣说之门:即摄讲说门、摄有法(事物)门、支及近支门、辗转现成门、断离门、译文门、坏失与不坏失门、安立有情门、分别安立门、法理门、普知门、力与非力门、诵说门、现成门等十四种。有些论典中说,以须义,摄义,语义等三义而宣说。又有的说,以总义与分支义二者宣说。钦巴人士说:“当开示教义及解说论典,并作此等诸定解。”此中,第一示义:即对论典的语义,既作素净的开示,又示从何而来的关系,为何而提出的目的,何是教法的所诠,三者以作定解,以此等方法令弟子善知法义。第二解说论典:由结合本文层次,令认识特别的根本,并以祛疑之法解说特别提出之法,以彼等义对显隐诸义,开示应如何探讨,令弟子为精通论义。第三示定解:诸所开示虽通达论义,但未能破除敌对的争辩,这是已说的诸义与争论未能连系之故。因此应举出未通达的争论,作出排除其不正确思想的答辩,以及破除敌方所引教理答辩之疑,令弟子对论义获得定解。《论议正理释论》中说:“诸说经义者,以必须摄义,句义相配合。作论答辩等,争答二合一,即为答辩放。”这是说,最初听闻经论的意义时,当勤于记忆;之所以“必须”,是由彼“摄义”中而得通达。以其所摄之义,并结合经或论的本体——字声和意义二者,或结合所诠之义而开示者。从彼句义中而得通达,以所说句义作根据,对差别之法作释疑,由问答、探讨、引申一义多名,与一名多义,及以另一字义宣说或以译文宣说;或提出否定之词,译其词义而说等。又《论议正理释论》中说:“应由四正确知晓词义,即由类别(旧译异门)、性相、释文、辨别等四者。”此中“类别”,即指异名;“性相”,即指由何义而得此名;“释文”,即说其名的原由。有的说:“释文并非解说字义”,这是不合理的。《阿波罗悉喀》等字义解说中,说有八位格。所谓“结合”,是说前后之义连贯,以及前后的次第连接。由此可知它与词义的次第是不相矛盾的。次为与理不相矛盾,即前后论理不相矛盾,这些从答辩中可以得知。以字与义所立的争论,是由答辩其意义作出的定解而言。
乙三 应如何说法。此中分三丙目:丙初 依应化有情而说;丙二 依需求而说;丙三 依进行而说。
今说丙初 依应化有情而说。 由利、中、钝三种根器,而作略、中、广三种宣说。如经(般若)所说,有广、中、略三种。由种性的分别,而说大小乘法;由求义的差别,而开示适宜的所知境界。如《三摩地王经》中说:“为作法施故,汝若作启请,我未教深广,先当说其词。汝若知且通,大师之座前,我如何能说。汝当如是言,暂且不当说,应观彼法器。若知是法器,不请亦当说。眷属众多中,若见恶习者,勿说资具薄,应赞布施德。若见贪欲小,彼是戒净处,汝应发慈心,当说资具少。若见罪贪少,具戒者增多,获得对治时,当说赞戒法。”
丙二 依需求而说。 需求之目的,是由求义的性相差别而抉择,以及适合机宜而说修法。
丙三 依进行而说。此中分三丁目:丁初 加行;丁二 正行;丁三 完结行。
今说丁初 加行。 当陈设庄严,祈祷三宝,除魔并以慈心普爱眷众。《妙法莲花经》中说:“智者时思维,住室闭关门。诸法如理观,起而无畏意。智者常安住,住已亦说法。清洁悦意处,敷设广大座。妙色善染彼,洁净法衣披,设备掩腋衣,僧裙善著已。铺设诸种布,濯足座上登。妙座登垫上,容颜光润泽。端坐于法座。对来诸有情,开示多种语。比丘比丘尼,近事诸男女。诸王与王子,智者常无嫉,具义说雅言。离诸怠惰相,不生厌倦想。智者喜诸众,慈力蔽眷属。彼德众中尊,诸眷敬且喜,昼夜修胜法,彼德常无贪。受食及饮噉,卧具并法衣,不执如病葯,不乞于诸眷。自及诸有情,常愿成佛果。说世出世法,普是安乐具。”又《慧海问经》中说:“达亚塔、夏麦夏玛坝底夏弥达夏种、嗡古热、芒古热、玛惹枳得嘎惹得玉格玉热得卓巴底、哦洛亚尼、毗夏塔尼玛勒、玛拉巴纳耶、库库热喀格扎色、扎萨勒、哦姆啃、巴让姆啃,阿姆啃夏弥达尼、萨哇扎哈本达纳尼,枳哼多萨哇惹般若坝底纳、毗姆嘎达玛惹般若夏、萨塔毗多布达姆扎、阿鲁达嘎底达、萨哇玛热苏扎日达巴日须得亚、毗嘎扎那杜、萨哇玛惹嘎玛尼。慧海!此诸真言,是除魔语,是除烦恼语,说法者当善诵此真言已。坐于法座上,以现证菩提的慈心普及于一切眷属。说法者自应生起如医者想,于法作良药想,于闻法者作病者想,于如来作正士想,于教法生起长住想。若先诵此诸密咒,而说法时,其境百由旬[3]内,魔及魔类,诸神不敢前来作灾,纵有来者也不能作灾,说法者当洁净,德行洁净,并当善为沐浴,善著衣装。”
丁二 正行。 当具足六度:即“施”给自行通达的语义;持约束身语意过失的“戒”律;“忍”寒热之损害;对所说法欢喜“精进”;心专一而住(即“定”);观察词义的违逆关系而说(即“慧”)。以上即“六度”(施、戒、忍、精进、定、慧)。又如阿阇黎生格桑波(意为狮子贤)说:作法施时,应舍离声闻等的作意(即小乘动机);对一切人所说不雅语当忍辱,当生喜爱,当不杂余乘意乐,一心专注,回向无上圆满菩提等,当以“无缘披甲”而作行。
丁三 完结行。 即所有过失恳祈恕罪,所有善根回向菩提,以空性而结印等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