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俱舍论》讲记(五十二)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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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仁波切宣讲于2019年9月7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甲三(断随眠之方式)分二:一、见断之断法;二、修断之断法。
前面讲了很多根本烦恼、随烦恼,这些烦恼以何断除,分两种:见断之断法和修断之断法。
乙一、见断之断法:
由以遍知所缘境,真实灭尽彼能缘,
以及断除所缘境,生起对治而灭惑。
若问:见断是以什么方式断除的呢?以何种方式断除烦恼呢?
按小乘教理,有三种断除的方式,即以彻底了知所缘境而断;以灭尽能缘而断,断除能缘识,同时断除所缘境;断除所缘境而断。这里讲的是见断以什么方式而断除。
其一、以彻底了知所缘而断:当真正了知对境、所缘境时,能缘的识、烦恼,也自然就断除了。当彻底了知四谛的真相时,比如苦谛的真相是无我、无常、不净、痛苦(其他三谛都以此类推),这是一种智慧。彻底了知指第一次现量见,当智慧产生时,对四谛的颠倒分别、烦恼,自然就会断除。
九种不同分界遍行烦恼,也会缘取上界的苦谛集谛,所以要拿出去。除去九种缘上界的见断外缘欲界自地的十七种苦集见断、上界中前两类三十种苦集见断以及唯是灭谛道谛见断无漏的十二种有境以及六无明(也就是指缘灭谛道谛的十八种随眠),这些烦恼通过趋入所缘四谛等并完全了知见道的自相而断除,如同知道是假人而去除为人的执著一样,因为此等见断与见道行相相违之故。
将假人当做真人,当知道是假的了,之前把他视为人的颠倒分别自然就会消除。当真正了知四谛真相的时候,除了九种烦恼——欲界是九种同分界遍行烦恼,其他的都会断除。这是第一种,彻底了知所缘境而断除能缘识(心、烦恼)。
其二、以灭尽能缘而断:主要指的是不同分界九种遍行烦恼,它们可以缘取色界的四谛等其他同分界遍行烦恼,当断除同分界遍行烦恼时,缘取上界的烦恼也会断除。所断被断除的同时,通过这些产生的能缘,缘不同分界遍行烦恼,自然也会断除,按道理,在了知上界即色界的四谛真相的时候才能断除,但是此时不需要,因为在欲界的同分遍行烦恼断除的同时,色界的不同分遍行烦恼也就断除了,因为它们之间有因果的关系,因没有了,果也自然不会产生了。
真实灭尽了缘不同分界九种遍行对境的有境苦集见断烦恼,对境是不同分界九种遍行烦恼,有境是同分界遍行其他的烦恼,如此能缘即已断除,从而九种对境必将断除,原因是断除了有境,凡是缘自地的并不需要了知上界的真谛,再者无因也就不可能有果。其他的烦恼断除之后,缘上界的不同分界的遍行烦恼也自然会断除。
这是就欲界而言的,而色界缘无色界的九种唯一依靠同时见苦集这二谛而了知所缘就可断除。色界和无色界,尤其是色界,也有属于色界的不同分界的遍行烦恼,可以缘取无色界的,了知所缘的同时就可以断除。和欲界不同,色界和无色界所断合并在一起讲的,能断的智慧也是一个,比如:类忍和类智的这些智慧。
其三、以断除所缘境而断:第一种方式是彻底了知所缘境,这里是所缘境断除能缘识自然断除。第一种情况,烦恼是直接对四谛颠倒分别;第二种情况,是间接颠倒分别执著的,这是再度颠倒分别执著。主要是灭谛和道谛,直接缘它们的只有三个根本烦恼,无明可以缘取,还有怀疑以及邪见,其他的根本烦恼没有直接缘取。再度颠倒分别执著,这些所缘境,怀疑、无明、邪见,这三个烦恼断除的同时,其他剩余的烦恼自然断除。所缘境断除了之后,能缘的识、烦恼自然就断除。
由于断除了所缘境而断除有境的烦恼,缘对三界的灭谛道谛直接颠倒执著(邪见、怀疑、无明)之见断的再度颠倒执著是灭谛的四种见断,加上道谛的五见断,此九种是欲界的见断,上两界除嗔以外各有七种,如此共有二十三种烦恼,缘彼之有漏部分的六种无明是通过断除直接颠倒执著对境灭道谛的邪见等而断除。其他的烦恼是再度颠倒分别执著,通过邪见等三种烦恼是他们的所缘境,所缘境断除了,能缘境就是缘取他们的再度颠倒分别执著这些烦恼。前面讲了二十三种,再加上六种无明,共二十九种,也自然就会断除。因为无有对境,有境也就不可能存在之故。
这三种断除方式也是从同一时间中反体不同的角度而言的,而并不是以前后次第的时间来说的,因为见道并不是两次生起的。按小乘教理,见断是同一时间,只有一个成事刹那,全部彻底断除。也可以说是从一个本体,三种反体的角度安立的,所有见道之所断同时断除,没有前后次第,但是断的时候通过三种不同方式断的。烦恼也是,对四谛颠倒分别执著的,但是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有的是再度的,所以以能断断除所断的方式也是有区别的。这三种都是观待见断而讲的。
乙二、修断之断法:
所谓对治有四种,断持远分与厌患,
许以所缘可断惑。法相不同与违品,
境相隔绝与时间,如大种戒时方远。
若问:那么,修断是以什么方式断除的呢?修断是通过生起与之行相相违的上、中、下九品修习对治而灭尽的。对治的这种智慧,这不是见断,之前已经产生了见道的境界,修道是在修习、串习的过程当中断除九品烦恼。
以前我们讲《现观庄严论》的时候讲过,比如说,欲界有九品烦恼,都是修道之所断。针对九品烦恼有九品智慧,以上上品的智慧可以断除下下品的烦恼,以这种方式断除所断的。通过不断地修习断除这些所断,这是欲界。其他一禅、二禅、三禅、四禅都是以此类推。对治法产生的时候,这些所断自然就会断除。
这个与见道不同。见道是现量一见四谛的真相就断除,没有次第,也就是一个成事刹那中彻底都断除了。但是修道就不一样,修道再去运用、不断地修习,在相续中产生对治的时候,比如生起九品智慧,九品烦恼也自然就会消除的,但这都是有对应的,而并不是以了知所缘等方式断除的。
那么,能断所断的对治智慧有几种呢?对治有四种,即断对治、持对治、远分对治与厌患对治。
第一,所谓的断对治是指能断绝烦恼得绳的无间道,如苦法忍。断绝烦恼的得绳,指的是无间道。比如苦法忍、集法忍、灭法忍、道法忍,这些是贼,屋里有贼,正在把贼赶出门外,对治正在断除烦恼的时候,这是无间道。
第二,持对治:能受持依靠无间道断除之离得的对治,如苦法智,集法智、灭法智、道法智等等都是如此,刚才把贼赶出门外,把门关上,贼就再也进不来了,这是解脱道。一切解脱道、其上的无间道与胜进道也是持对治。色界、无色界,类忍、类智这些,可以归纳到持对治中。
第三,远分对治:能远离烦恼之得绳的道。第三刹那开始,第二刹那是解脱道,也就是解脱道以上的一切道,一切的对治法、智慧,如苦类忍等。
第四,厌患对治:是依靠何道将此界视为过患进而厌烦无常等相,称为厌患对治,如缘苦集的行相。从总的角度讲,对苦谛集谛的行相——我、恒常、有我、清净等等,生厌烦心,通过智慧对治,断除所断烦恼。
若问:如果依靠这些对治断除烦恼,那么是如何断除的呢?
厌烦所缘境而想断除烦恼,原因是若断除了那一烦恼,则缘它的有境也就不会产生了。真正了知了无常,知道一切都是无常的,不是恒常的,执着常有的这些烦恼自然就不会产生。
对治与所断并不是以相应的方式而断除的,比如心和心所是五种相应,不是以这种方式断除。因为若是以相应的方式而断,则由于这两者是无者不生的关系而相互不能分开(应该是要分开的,但是不能分开),而以所缘的方式则能分开。有境烦恼和对境其他的行相,比如四谛等等就能分开。
断除的标准:自相续存在的所有烦恼得绳都已斩断也就是灭尽了种子,这是小乘的教理。自相续非染污性的有漏善法以及有覆无记法由于缘它们的有境自相续的烦恼已断,从而也就断除了。也可以说,见断是同时断的,修断是次第断的。这是二者的不同之处。
另外又讲了远分,那么远分的本体有多少种远呢?有四种,即以法相不同而远、以违品与对治而远、以对境行相隔断而远、以时间而远。
第一,以法相不同而远:虽然存在于一个群体中但由于法相不同而远离,诸如四大。
第二,以违品与对治而远:如具戒与破戒。对治智慧,断除所断烦恼也是这种,但是这里讲的是戒和破戒,有戒体肯定没有破戒,破戒了就没有完整的戒体。
第三,以对境行相隔断而远:如东海与西海,方向不同。
第四,以时间而远:如过去未来两个时间久远。
诸惑一次即灭尽,彼等离得复殊胜,
生起对治与得果,以及炼根诸时中。
假设以前生起对治而灭尽,那么诸烦恼的断会不会有像道变为殊胜一样而变得殊胜的情况呢?智慧有断智慧、离得智慧有两种,我们以能断断所断烦恼,烦恼离去了,就是离智慧,同时能得到离得的得绳。智慧的功德会不会越来越增长,或对治力越来越增长?不会有这种情况,因为一切烦恼依靠各自对治的断除而一次性灭尽,所以断也就不存在殊胜的情况了。
比如,一颗树的树根断掉了,树枝和树叶也彻底断掉了,再也不可能长出枝叶。同样,这些烦恼一旦断除了,就再也不复存在了,离智慧没有增长,没有变得殊胜的情况。
然而,这些烦恼的离得却会变得越来越殊胜。是怎样的呢?
修行人一般有利根者和钝根者两种,假设是一位钝根者,那么当他生起各自对治的解脱道(1),这个时候会变得更殊胜;获得预流等沙门四果(4),也会变得殊胜;以及钝根者通过炼根,而变为利根者(1)此六时中会变得殊胜,因为他们具足得到殊胜离得的所有因之故。
刚才是钝根者,而利根者没有练根变成利根者的情况,除此之外其他都跟钝根者一样,利根者则在五时中会变得殊胜(即钝根者的前五时),无间道时,只是向生起离得方向趋近而已,并未真正生起离得,因而此者的对治唯有解脱道。这些是解脱道,不是无间道。
甲四(断除之果)分五:一、分类;二、是何道之何果;三、定数;四、何补特伽罗具足;五、宣说得舍。
乙一、分类:
所谓遍知有九种,灭欲苦集谛为一,
灭后二谛各为一,上三遍知余亦三,
灭顺下分与色界,及灭诸漏三遍知。
先讲分类,断除这些所断烦恼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果——智慧、境界?此处讲了九种遍知。这个遍知和佛陀的遍知不一样,遍知也是一种智慧,以能断智慧断除所断烦恼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智慧、境界。这种境界、智慧肯定有很多,但只安立了九种,这是有原因的。
若问:断除随眠(烦恼)的果或远离所断的灭法遍知有几种呢?断除随眠的果也叫遍知,远离所断的灭法(没有烦恼),这叫灭,也叫遍知。
果遍知有九种,即灭尽欲界的苦集谛两种见断是断除欲界苦集见断的一个遍知;苦谛集谛两个合在一起,最后产生集谛的集法智时只有一个,灭尽欲界的灭谛道谛两种见断分开而有断除彼等的两个遍知。这是分开的,灭谛道谛各有一个,如此一来,断除欲界的见断有三个遍知。
同样,断除上两界合起来的见断的遍知也是三个,色界和无色界所断和欲界不一样,欲界能断的智慧是分开的,上二界的没有分开,类忍和类智合在了一起,也就是说,断除上两界的苦集谛见断是一个遍知等。灭谛和道谛各有一个,总共也是三个。这样一来,三界中共有六个遍知。这都是见断的。
前面遍知以外断除修断的遍知有三个,即灭尽欲界的所有修断(最后下下品时)是断除顺下分的遍知,会产生一个遍知;同样灭尽色界的所有修断为主,是断除色界贪欲的遍知,色界所有的都合并在一起,色界断除所有的修断,此时会产生一个遍知;灭尽无色界的所有修断是尽除漏遍知,产生也是安立,安立一个遍知。总共有九个。
乙二、是何道之何果:
其中六种为忍果,余三即是智之果。
未至定为一切果,所有正禅五或八,
未至定果即为一,无色三正行亦尔。
刚才讲了九种遍知,若问:这些遍知是何道之果呢?
九种遍知中的前六种(见断的)是忍之果(法忍或者类忍),因为是见道无间道之果故。除六种遍知以外剩余的后三种是智之果(法智或者类智之果),因为是修道之果而且修道无有忍故。
九种遍知是哪些地的果呢?初禅会有未至定、殊胜正禅等,其他也是,一禅的未至定是一切道的基础,有有漏的、无漏的,有漏的只能是自地的,但无漏的可以成为一切道的基础。彼之果是所有的九种遍知。一禅的未至定,九种遍知都可以产生,所以都是它的果。
一切静虑的正禅之果是断除上两界见道修道所断之果五种遍知,而断除欲界见断与修断的遍知果并不是正禅之果,一般情况下,通过正禅不能产生欲界的遍知,欲界的遍知也不能变成它的果,因为正禅不是欲界的直接对治。此处有不同的观点。
妙音尊者说:先已离贪的不来果的见道如果在正禅中生起,通过世间道把欲界的烦恼都断除了,获得见道时,可以依靠正禅,见道可以生起,直接是不来果了,没有预流果,则获得八遍知,以前断除欲界见断的遍知三个反体(得绳)在此时也分别得到,因而是八遍知。前面的五个,再加上欲界的三个,总共是八种遍知。
断除顺下分的遍知反体虽然也可以得到,前面三个都是见断,这是欲界的九种修断烦恼,会产生一个遍知,但它是在断除上界见断的遍知中顺便获得的,因此未单独计数。
空无边处的未至定之果,是远离色界之贪的一个遍知,虽然是有漏的,但是有些圣者,依靠空无边处的未至定,可以断除色戒的贪心,产生色界贪心的遍知,有这样的情况,不是绝对的,原因是它能远离对四禅以下的贪欲。空无边处等无色界的前三无漏正行之果也是灭尽一切有漏的一个遍知,一切有漏智慧。因为这些正行是无漏法,能远离对有顶的贪欲。色界,尤其是有顶的贪欲。由于欲界心与有顶心不能作为无漏道的所依,所以也就不能成为遍知之因。九种遍知的因必须是无漏的禅定。
一切均是圣道果,世间之道果有二,
类智亦然法智三,彼之同品果六五。
若问:它们是哪些世间道与出世间道的果呢?这些九种遍知,通过世间出世间哪些道产生的?世间道的果还是出世间道的果?
一般来说,九种遍知全部是圣道之果,不管属于见道还是修道,一切境界、智慧都包括在九种遍知里。九种遍知全部都是出世间圣道之果,原因是断除下两界之修断的两种遍知果也可以是圣道之果,但是欲界和色界通过世间道断除,也可以通过出世间道断除。其他七种遍知都必须依靠圣道而得。其他七种都是出世间道产生,没有选择的。修行人,尤其是利根者,在没有达到预流果之前,可以通过世间道的息粗相断除烦恼。
世间道的果是指第七与第八两种遍知,断除欲界和色界的所断,各产生两个遍知——第七个、第八个,这两个通过世间道产生,因为圣者有可能依靠世间道远离对欲界色界的贪欲。有这个可能,但是也不矛盾。
修道类智之果是后两种遍知,因为类智是上两界之对治故。修道法智之果是后面的三遍知,因为法智是三界之对治故。法智及其同品(法忍)之果是六遍知,也就是前三遍知与最后三遍知。前三个是欲界的,后三个是通过修道产生的三种遍知。类智及其同品(类忍)之果是五遍知,色界和无色界,断除见断而产生的三种遍知,即中间三遍知与最后二遍知。最后两个,色界和无色界的断除修断而产生的两个遍知。
乙三、定数:
获得无漏之离得,失毁有顶一分惑,
二因一切均摧毁,故立遍知复超界。
若问:见修的所断有九十八种,至少要断九十八种烦恼,九十八种遍知,而只安立了九种遍知果是什么原因呢?这是有原因的,必须具备三个特征才可以安立遍知之果。
1.因为必须具备无漏的离得重新获得;
2.有顶的一部分烦恼已失毁,不用彻底断除;
3.苦集谛见断的两类遍行因要全部摧毁;
要具足这三种条件才能安立为断见断的遍知。
苦谛,法执,集法忍,法智都有,灭谛都是一样的。苦法忍虽具备其中第一条,却不具备后两条。肯定获得了无漏的离得,而且是重新获得;但是因为法智不是上界的对治,所以没有办法断除有顶的部分烦恼,断除是失坏的意思;第三个条件也不具备,没有断除苦谛和集谛的两种因。
苦类智具足前两条但不具备最后一条。类忍和类智,类智可以对治上界的烦恼,所以可以具备失坏有顶的条件,自己无漏得绳重新获得也有,但是不具备第三个条件,苦谛、集谛的两类遍行因要全部摧毁,苦谛已经摧毁了,但是还有集谛的。
只有集法智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因此安立为断除欲界苦集谛的一个遍知。既有无漏离得重新获得,上面的有顶的部分烦恼也失坏,苦谛、集谛见断的二类遍行因全部毁灭,法智的时候已经具备了三个条件,所以在这里安立一个遍知果。
同样,上两界的情况也可依此了知,安立为断见断的遍知。断修断的最后三种遍知具备上述的三个条件,而且还有超离欲界等三界的第四因,由此次第安立必定有三种遍知。超离欲界、色界、无色界,有这三个条件,超离欲界可以安立欲界遍知,色界和无色界也是如此。
乙四、何补特伽罗具足:
凡夫一非见谛者,至五之间真实具。
住修道者六一二,超界得果故综合。
若问:那么,这些遍知对于某补特伽罗来说具足多少呢?
一般情况下,凡夫一遍知也不具足。见道的圣者(预流果)从第六刹(集法智)那起真实具足一遍知,从第八刹(集类智)那起具足二遍知,第十刹(灭法智)那后具足三遍知,第十二刹那(灭类智)以后具足四遍知,第十四刹那到第十五刹(道法智和道类忍)那具足到五遍知。按小乘教理十六刹道类智是修道不是见道,修道者具足六遍知。
或者,从获得道类智起至未离欲界贪欲,断前八修断之间的修道者具足上五遍知再加上断上两界见断的遍知,共具六遍知,即便退失也是一样,这是真实的渐次者。阿罗汉和不来果都有退失的时候,即便退失也一样。
再有,以前离贪后来见真谛者在道类智时,获得前面的所有遍知综合起来称为断顺下分一遍知,也就是第七遍知。欲界和色界的贪,后来通过世间道断除欲界和色界的修断之后,会产生顺下分遍知。
如果阿罗汉从以色界烦恼而退失,也只具足前面的断顺下分一个遍知。超越了色界的不来果者,具足第七与第八遍知,刚才是色界的烦恼,以无色界烦恼而退失的阿罗汉也具足此二遍知。退失的时候也会具足这些遍知。
获得未离色界贪欲的不来果与阿罗汉果时本来具足许多断法,为什么每个只安立一个遍知呢?
按次序来说,当时,不来果者超离了欲界,不可能再来欲界;阿罗汉超离了三界,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轮回,并且他们都是以沙门法重新获得果位,鉴于具备(超界与重新得果)这两种原因,而将这些离法综合起来而分别只安立了断顺下分遍知与漏尽遍知。为什么只安立两个遍知?有这两个特点,超界、重新获得,其他没有计数。断顺下分遍知是超离欲界的,漏尽遍知这是三界的,断除无色界的九品修断烦恼的时候可以产生一个遍知,这是漏尽遍知。
沙门四果里,预流果与一来果由于未超离欲界,一来果还要到欲界里来,超越色界的不来果也无有新得之果,其余的由于既未超界也未新得果,因而他们的遍知均不能合而为一。
乙五、宣说得舍:
有者一二五六舍,得者亦然除五外。
前面讲了九种遍知。若问:同时舍弃多少遍知呢?
所谓的“有者”是指(以下几种):在退失阿罗汉果或者退失未离色界贪欲的不来果时(不来欲界),分别舍第九遍知与第七遍知;获得阿罗汉果时同时舍第七与第八遍知;以前离贪的不来果获得十六刹那类智时,舍断欲界见断的三个遍知与断上界见断的两个遍知即舍五个遍知。
又如,渐次圣者远离欲界贪欲时,获得第七遍知,舍前六遍知。那么,有多少遍知同时获得呢?
同时获得有得一、二、六个遍知的,而不会有获得五个遍知的情况。得一遍知:集法智时获得第一遍知,离贪道类智时获得第六遍知,具贪欲界的第九解脱道时获得第七遍知,获得阿罗汉时具足一个第九遍知。
得二遍知:诸如以无色界烦恼而退失的阿罗汉获得第七与第八二遍知。得六个遍知是指从渐次不来果中退失,则获得前六个遍知。这里讲得和舍,舍弃的时候会舍弃多少遍知,获得会获得多少。
这里很多都是小乘有部的观点,我们平时接触得少,觉得有点复杂,认真去梳理也不是很难。《现观庄严论》是真的很难,都是佛菩萨的境界,如果仔细看,《俱舍论》不难,没有特别不可思议的境界。我们修的是大乘佛法,较少接触小乘教理,有点陌生,要仔细看,反复揣摩。
俱舍论第五分别随眠品释终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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