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俱舍论》讲记(二十三)

  • 作者: 达真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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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仁波切宣讲于2019年6月23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第三分别世间品分二:一、生者众生世界;二、生处器世界。
甲一(生者众生世界)分三:一、分类;二、法之特点;三、广说自性。
乙三(广说自性)分三:一、识入之理;二、识住之理;三、识去之理。
丙一(识入之理)分二:一、所入之处;二、入者中有。
丙二(识住之理)分二:一、住于何处心之缘起;二、依何而住食之缘起。
丁一(住于何处心之缘起)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戊二(广说)分三:一、分位缘起;二、缘起之本体;三、以比喻说明三支。
己一(分位缘起)分四:一、自性;二、观察归摄;三、定数之理由;四、起生之差别。
庚四、起生之差别:
此许缘起即是因,缘生承许为果法。
若问:经中所说的“缘起、缘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缘起和缘生有什么差别?正如论中已经讲述了二者是有为法的别名故是因果,这是笼统而言的。都是有为法的别名,是同一个意思。一切有为法即是缘起,也是缘生。按照经中所说,此处的缘起是指产生后世之因的支分,由此产生一切果支分之故。缘生是指以前所生之果的支分,由因支分中所生之故。
缘起主要是因缘和合,对果法的产生能够起到作用的就是缘起。在因缘和合中产生的法是缘生,缘起是因,缘生是果,这两个互相都可以做因做果,都可以成为因,也可以成为果。
安立为果的时候,从因的角度安立的,观待因安立果,观待果安立因,互相观待的。观待因安立果的时候,这些有为法都是果,不是因;观待果安立因的时候,这些有为法是因,不是果。比如说,一个人,也可以是父,也可以是子。观待他自己的儿子就是父亲;观待他自己的父亲,又可以成为儿子。一个法被安立为果的时候是观待因的,是果不是因,一个法被安立为因的时候,是因不是果。
虽然这一切支都成了因与果二者,但观待何法是因,则观待彼不是果,观待何者是果,则观待彼不是因,就像观待儿子的父亲不是彼儿子的儿子一样。经中所说的“若有无明,则有行;若有行,则生识等”,与前际若有则生现今、现今已生则生后际的说法是一致的。
这是前面讲到的十二缘起之分位缘起,还有其他几种缘起,如刹那缘起等等,在一个成事刹那过程中,可以圆满十二种缘起,叫刹那缘起,二者也是相同的。因缘和合就叫缘起,一切显现都是因缘和合而显现的。
前面也分析过,实际上因和缘无法和合,在名言上可以这样安立,有因缘和合,一切法可从中显现。但如果以胜义谛智慧观察,因缘和合都是无有自性,不成立的。在胜义谛的观察量面前不成立,不等于在世俗谛也不成立。
对此,经部宗认为,无明等不是五蕴,原因是无明为无知心所,行则是思。
在前面讲过,有部宗认为都具备五蕴,但是无明是最主要的,以主要的来命名,四大军队簇拥国王而至,但人们不会说四大军队来了,而是说国王来了,因为国王是主要的。同样五蕴都具备,但无明是主要的,所以叫无明。
经部宗不承许,世亲论师在偈颂里表达了不满的语气,有部的观点是不究竟的。经部认为,所谓的无明就是一种不知心所,行也是一种心所——思,没有其他的蕴,没有五蕴。原因是什么?无明等也并非是主要的缘故,有部承许无明为主要不成立,如果以主要的命名,应该是识,否则只讲识就可以了。因此,无明与行应当依照本义来解释。如果都具足五蕴,我们讲名色的时候,讲的是单独的五蕴,受、想、行、识,色是色法,五蕴都具备,名色就不用单独安立,因为每个缘起都具足五蕴,单独安立并无必要,所以有这些过患。
十二缘起里讲无明就是无明,一个不知真相的这样一个心所。讲行的时候也是如此,一种思维,也是一种心所。依照本意来解释。经部、唯识、中观,讲分位缘起都是这样讲的,前世是两个,后世是两个,今生是八个,但在确定无明的时候却各有分歧。
经部认为,无明是一种不知心所。经部有随教经部和随理经部两种,随教经部与有部相同,认为所谓的无明也是一种不知心所,但是随理经部以上,唯识和中观,认为所谓的无明就是坏聚见、我见。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都是随理经部,讲因明的时候提到过,他们持的是经部的观点,叫随理经部。无明指坏聚见,坏聚是五蕴的聚合,五蕴集聚为我,这个见就叫坏聚见。
因为五蕴都是可以毁坏的自性,聚是聚集的意思,所以“五蕴为我”这种心态叫坏聚见,就是此处所讲的无明。无明是一切祸害的根本,是轮回的根源,是十二缘起之首。
己二(缘起之本体)分三:一、宣说无明;二、宣说名与触;三、细述受。
庚一、宣说无明:
智慧违品之他法,无明如妄非亲等。
言说彼为结等故,恶慧则非是见故,
与彼正见相应故,宣说染污智慧故。
下面宣说十二缘起之本体,第一个就是无明。
若问:无明的本体是什么呢?成为如实了达的智慧之违品,智慧分很多种,这里指的是与了知诸法的究竟实相如何的这个智慧相违的,不明真谛、因果、三宝等道理的一种心所他法即是无明。诸法的究竟实相叫真谛,因果规律是一种自然规律,三宝是我们究竟的皈依处。很多人不懂什么是究竟的三宝,以为佛宝就是佛像,法宝就是经书,僧宝就是僧人——这也是三宝,但不是究竟的三宝。究竟的三宝是智慧、境界。不明白这些真谛、道理,这种与智慧相违的心态、心所即是无明,而并不只是无有觉知或非遮许,否则无实法与无情法也成了无明。无明是有特征的,要能起作用,不是没有觉知的。这里讲的觉知是普通的觉知,与大圆满讲的觉知不同。仅仅没有觉知的这种无遮,什么也没有,不叫无明,否则无为法也可以称为无明,因为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这三种无为法也没有觉知,这是不应理的。这里讲的非遮许是指没有觉知的法,即没有觉知的物质,就是什么也没有。没有觉知的另外一个法也不是无明,否则柱子、宝瓶、尺子等无情法也可以称为无明。所以仅仅没有觉知,和没有觉知的他法这两个都不是无明。
譬如,一说非亲就应当明白唯一是指亲友的违品敌人,这是分场合的,比如说“非亲”,不是亲人,即与亲人相反的人,指敌人。妄即不真实,也就是指真实违品的一种他法。跟真实相违的就是虚妄,除此别无所指。
“等”字还包括非法、非事、非义等。这些也要理解是各自违品的一种他法。指的是跟它们相违之法。若问:假设无明不是单单的无有觉知,那从何了知的呢?怎么知道无明不是单单的无有觉知的状态?经中称为无明之结,以“等”字所包括的无明之缚、无明之随眠、无明之瀑流、无明之行。结、缚、随眠、瀑流、行都是烦恼的别名,指的都是烦恼,理由下面会讲。即无明是一种烦恼,如果有烦恼,就很难逃脱轮回。由此可见,无明是能起作用的,跟智慧是相违的,不仅仅是无有觉知就可以称为无明。由此可见,无有觉知立为无明显然是不应理的。
若有人说:劣慧坏聚见就是无明。劣是烦恼自性的,慧不是烦恼自性的。后面会详细讲坏聚见、疑惑见等五种见,其中的坏聚见就是无明,对此随理经部以上包括唯识、中观的观点都一致。下面主要是站在有部角度进行分析,并且对此进行反驳的。
有部宗认为坏聚见不是无明,因彼是见之故,见与无明相应,见也是智慧,两个智慧的实体相应是不可能的,因为无明是一种心所——不知心所,坏聚见也是一种心所。坏聚见是见,是五种见其中之一种,是烦恼自性的,但无明不是见。因为佛在经中讲,见与无明是相应的,无明与无明不能相应,所以坏聚见不是无明。如果无明是坏聚见,那也是一种劣慧,如此当一个心产生时,心及其一起产生的心所中也有智慧,这样就有两个智慧。在一个心王群体里是不可能有两个智慧的。
心和他一起产生的心所中也有智慧,智慧有非烦恼性的,和烦恼性的两种。烦恼性的,比如刚才讲的坏聚见也叫智慧,也是一种心所,因为他对自己的对境的一些部分,也有分辨,从这个角度他也是一种智慧。两个智慧的实体不可能相应,一个心王的群体中不可能有两个智慧心。
而且经中也说无明能染污智慧,智慧自己染污自己自相矛盾之故。因为小乘不承许自识,因此,自己跟自己起作用是不成立的。经中也说无明能染污智慧,智慧是指坏聚见等,烦恼染污这些智慧、见,你说无明能染污坏聚见等五种见,无明是坏聚见,自己染污自己,自己对自己起作用是不成立的,无明及坏聚见都是一种不知心所。
庚二、宣说名与触:
前面讲了无明的本体,紧接着就讲名和触。
名即非为色法蕴。触六聚合而产生,
前五乃为有碍触,第六仅能谓名称。
触分明与无明他,无垢烦恼其余者,
害心随贪相应触,感受安乐等三种。
先讲名,所谓的名即是受等非为色法的四蕴,不包括色法的其他的四蕴——受想行识。因为随同名称而趋入意义之故,这些都不是色法,只能通过名称去了解。譬如依靠世间共称的色之名而明白色法。比如柱子、宝瓶等等。同样,此四蕴不是色法,看不见,触摸不到,唯有通过名称去分析,以此方式去了解,所以叫名。只讲名,没有讲色,因为色法在前面我们讲界的时候已经讲完了。除了色蕴之外的四蕴为什么叫名呢?这里讲了理由。
触有六种,即眼触至意触之间,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意触,它们是由色等境(色声香味触法)、眼等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眼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三者聚合能断定美境等而产生的。心识就可以断定外境的美丑、长短的差别。
六触其中眼等前五触是有碍触,他们的根是有碍的,原因是依赖有碍根而生。第六触意触是无碍的,因为它的意根,跟色法不一样,是无碍的。第六意触只能称得上是名称而已,是缘名称之触故。
前面讲了第六种触,第六种触也有三类,即明之触、无明之触、二者以外之触。此三类依次是与无垢无漏智慧相应之触,即明之触;与染污智慧(无明烦恼)相应之触,即无明之触;与剩余的有漏善法及无覆无记法(威仪走路吃饭,无想禅、灭尽定)相应之触,即二者之外的触。无明之触也有与害心相应及与随贪相应两种。所有的触若归纳,则有感受乐以及“等”字所包括的感受苦以及感受等舍的三种。
庚三、细述受:
从中所生之六受,前五身受余心受。
近心之因中而生,总共则有十八种。
从六触中产生的受(乐受、苦受、舍受等)也有六种,即眼触为缘的受到意触为缘的受之间。其中前五者是身受,依赖于根色法之故,原因是身即称为色法。心受依靠眼等以外的意,意处、意根,因为仅以增上缘的心而产生,根据心受根(不是身受)取对境意近因的差别,总共有十八种,也就是接近于悦意之境、不悦之境、等舍之境各有六种。前五个是身受,最后一个是意受,意受再可以分六境,六境各自还有悦意之境、不悦之境、等舍之境三种,总共有十八种。
那么,这些受在哪些界中存在呢?欲界、色界、无色界?下面分析。
欲界缘自具十八,缘色界境有十二,
无色三种初二禅,十二种受缘欲界,
缘自八受无色界,则有二受余二禅,
六受则是缘欲界,缘自地则有四种,
缘无色界唯一种,无色未至定四受,
缘色上界仅一种,正行一受自对境,
十八种受均有漏。其余已说当说故。
我们讲身受和意受,意受有十八个,这十八个意受都在哪里?欲界中十八受均有,怎么有?即缘自地的六对境,如果欲界的一个众生,缘自地即欲界的六境——色声香味触法,可以有十八种,六境、三个受,苦受、乐受、舍受,总共有十八个。
如果属于欲界的众生,通过修禅定,得到上面的心,就可以缘取上面的法。欲界的心受,苦乐舍受,不管哪个缘色界,不是缘自地,如果欲界的心受缘色界,则由于色界无有香味二者,色界没有六境中的香和味,剩下四个,三个四,十二种。因而意近因(受)只有十二种。
如若以欲界的心缘欲界色界之上的无色界,则因在那里无有五境,缘属于无色界的法,色声香味触五境都没有,只有法,是故只有缘法的三受了。可以缘法,也可以有乐受、苦受、舍受三种受。这是欲界。
色界就多了。一禅二禅中有十二受,在一禅二禅无有意苦受之故,只有乐受和舍受,一禅二禅众生,缘欲界的法,欲界六个境都有,受只有两个,十二种,这十二受也是缘欲界的,而不是缘自地与上地(无色界)的受,原因是自地与上地无有香味之故;这两个色界如果缘自界,则有八受,因为色界只有四境,即缘色、声、触、法的意乐受与舍受;倘若色界缘无色界,那么只有二受,无色界只有一个境,就是法境,没有其他的。无色界受也是只有两个受。即缘唯一法的意乐受与舍受。
三禅四禅有六种舍受,三禅和四禅的众生,缘欲界的法,六境都有。但是有境只有一个舍受,所以有六种舍受。因无有意乐受,并且心乐也不会成为受之故,正禅是有心乐,但毕竟稳定,不会成为意近因,不会成为受之故。这六种受的所缘也是欲界,原因是欲界有六境;如果缘色界的自地,则有四舍受,自地无有香味的缘故;此二色界(三禅四禅的众生)若缘上面的无色界,那只具有唯一的舍受了,因为所缘境仅有法。有境只有一个舍受。这是色界的。下面讲无色界的。
无色界空无边处的未至定有四舍受,未至定是空无边的前奏,不是真正的空无边,可以有舍受。一个空无边未至定的众生可以缘色界的,尤其是属于四禅的法。原因是入此定者视空无边处为寂灭、四禅为粗大,即将要离开四禅的阶段,所以缘四禅的法,觉得四禅是粗大的,空无边是寂灭的,可以以这种方式修炼,他可以缘四禅的这些法,因为只有舍受,没有苦受乐受,所以指的是缘色界的四禅有四舍受,彼有四对境之故。
如果缘上面的无所有等处的未至定无色界,前面是空无边的未至定,四禅是色界的最高处,再高就是无色界了。无色界的最底层是空无边,他的未至定可以缘无色界的法,之上的没有了。无色界的众生一般不会缘下面的。则只有一个舍受,唯有一法之故。无色界的四正行中,即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非想非非想,也只有一个舍受,因为是缘自地的唯一法的有境故。一般的情况不缘他法。无色界只有一个法境。这十八种受均是有漏法,原因是能增上爱(贪心)。
为什么宣说缘起时只广说无明、名、触、受而不说其他的缘起呢?要宣讲十二缘起本体的时候,其他都没讲,为什么不说其他缘起呢?因为色、识、六处在分别界品中已讲过,不再重复了。行、有、爱、取在第四品与第五品将宣说。因而其他的缘起在此未加细述。
己三、以比喻说明三支:
于许烦恼如种子,如龙根树与糠秕,
业如具皮果药花,事如成熟之饮食。
如何以比喻来说明十二缘起所摄的三部分呢?属于烦恼的是无明、爱、取,业是行和有,事是其他的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十二缘起包括在烦恼、业与事三法中。
第一,应当了知烦恼如种子,种子中生出茎、叶、果,同样,烦恼中产生烦恼、业(善业恶业)与事(生、老死等等)。
烦恼又如龙,传说海是龙居住的地方,因为有龙存在,大海就不会干涸,同样,烦恼的龙存在,三有的大海就不会干涸。我们想摆脱轮回,但是我们很迷茫,对未来一无所知,在这样迷茫的状态中有业力的牵引,不自主地漂泊轮回。
业力是从烦恼中产生。有些人说怕造业,如果不断除烦恼,都会造业。业有善业和恶业,有漏的善业都是轮回的根。通过学习,大家要明白这些道理,我们都是追求解脱的,什么叫解脱?就是超脱轮回(三有)。超脱轮回就要断除烦恼,烦恼的根是我执。如果我执不断,烦恼是不会消停的。烦恼不消停,业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我们身口意都在不断产业,这些业都是轮回的种子。行持善法多,可以投生到上三道,享受人天的安乐,但是都不离痛苦的自性。那些有钱有权之人,他们有人天的福报,从世间的角度来讲,权势、财富、人脉,应有尽有,但是他们的内心并不快乐,他们也在轮回,也在痛苦,所以这些没有意义。我们应该种无漏的善根,必须要断烦恼。
烦恼如树根,如果树根未断,就会长出树叶等,好比你很用功、很认真,用了很大的力气,修了七天七夜的法,结果只是把几个叶子断掉了,实属徒劳无功。若是树根没有断掉,叶子还是会长出来的。同样,若未断除烦恼之根,就会产生轮回,继续感受痛苦。烦恼也如树木,树中能复生叶等,烦恼中也能再度产生业与事。此外,烦恼又如糠秕,犹如具糠秕的果实中能生出苗芽一样,由烦恼的得绳之业中生果。
第二,业如具糠秕之果,理由如前。业(善业、恶业)也如药,药只能发挥一次性作用,比如说今天因胃疼而吃药,药效发挥作用之后胃就不痛了。同样,业也只产生一次异熟果就消失了。业又如花,花是果之近因,同样,业也是事之近因,是生、老死的近因。因为我们有业,所以生在轮回里,会老、会死等等,还有其他八个事。轮回就这样会产生了。
第三,七事如烹调好的饮食一样,煮好的饮食是所享受的,同样七事也只是所享用的,而不会产生其他异熟果。前面讲了七事可以做因,也可以做果。七事为因,可以产生业、烦恼,但此处是以七事为果的角度而言的。
不同的角度讲不同的道理,这才是佛法的特点。所以我经常跟大家说,佛法是活的,是针对不同年代、不同人群、不同根基的众生而讲的。这样,佛法才是圆融、无碍的,所以佛法是智慧之自性,与其他知识相比更加圆融。
很多人对佛法研究的并不透彻,就认为佛法里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一转法轮是这么讲的,二转法轮时是那么讲的,这不都是相互违背吗?其实,无论是第一转法轮,还是第二转法轮,都是佛在不同的年代、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根基而讲的,都是不矛盾的,这是佛法的特点,也是佛的智慧。
戊三、摄义:
四有之中生有惑,自地根本诸烦恼,
其余三有具三种,无色界则无中有。
若问:既然说四有,那它们的本体是什么呢?四有中的生有是烦恼性。他绝对是烦恼性的,如果不是烦恼性的我们就不能投生。那么是以什么烦恼结生到生有的呢?以自地的一切根本烦恼结生的(投生),而不是以他地的烦恼。除了生有外其他的中有、本有、死有,有善的、不善的、无记法三种,它们在何界中存在呢?欲界与色界中具有四者,即中有、死有、生有、本有都有,但是无色界中只有三种,无色界中无中有之故。
摄义即总结之意。这里是以四有——死有、有有、生有、本有来宣讲有情众生的。讲有情众生是怎么产生的,怎么轮回的,轮回的不同阶段。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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