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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六)

  • 作者: 达真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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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仁波切宣讲于2019年5月30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俱舍论》第一品——分别界。
第一(分别界品)分三:一、有为法;二、别名;三、广说蕴界处。
甲三(广说蕴界处分)分三:一、蕴界处之自性;二、摄他法之理;三、界之分类。
乙三、(界之分类)分八:一、有见等五类;二、有寻有伺等分类;三、有依等五类;四、三生之分类;五、具实法等五类;六、见断等分类;七、见与非见之分类;八、以二者了知等分类。
丙三、有依等五类:
有缘即是七心界,以及法界之一半,
九无执受八与声,其余九界有二种。
首先讲有缘无缘。若问:十八界中有缘法有哪些?无缘法有哪些?我们怎样如实回答呢?有缘即是七心界,彼等缘对境而执著之故。十八界中,属于心王的有七个界,这些都是有缘法,因为这些法都可以缘取自己的对境而执著。
还有,法界的一半,即一切心所也是有缘法。十八界中法界包括四十六心所、十四不相应行、三无为法,“一半”是指法界中的一部分,即四十六心所,它们可包括于有缘法之中。即一切心所也是有缘法。在此处心王和心所是分开的,心所也可以缘取各自的对境,所以也属于有缘法。什么叫缘取呢?即缘取自己的对境而执著。
剩余的十个半界是不相应法,因而成立无缘。“十个半界”指五根、五境,都是物质;“半界”法界的一半:十四不相应行、三无为法、无表色、得绳等不相应法,他们都没有缘取对境的功能,因而称为无缘法。总之,能缘取对境的是有缘法,不能缘取对境的是无缘法。都要了知。
第二,十八界中有执受的有哪些?无执受的有哪些?既是有执受又是无执受的有哪些?
十八界中有九种界是无有执受的。无执受即未被心执受的有九界。是哪九界呢?也就是所说的有缘七心界及法界的一半——无碍界八种以及声。无有执受,即未被心执受。什么是有执受?“执受”的意思是对根等色法作利害,结果会产生苦乐的感受,并作为心与一切心所的所依,也就是世人所说的有心。有心执,就由执而受。
眼等五根、色香味触(不含声音),其余九界,既存在有执受又存在无执受。其原因是,当下的五根以及现在根群体中存在的色等(香味触)四境是有执受,都是现在的。
过去、未来存在的眼等五根以及为相续所摄并是现在之法的色等四境也是有执受。第一,相续所摄持;第二,现在之法的色等四境(色香味触),这些是有执受。
但除了根本身体之外的须发、指甲、血液等以及不被相续所摄的法是无执受。即使是现在的,也是无执受。因为眼等五根绝对是有执受,对这些法进行利益或损害,肯定会产生非苦即乐的感觉。所以,八无碍与声九界唯是无执受,对这些不能直接进行损害,不会产生苦乐感受的结果,所以是无执受。
五界(即五根)唯是有执受,四界(即四境)既是有执受又是无执受。
无有执受的,就是不被相续所摄的法如身外的涂抹等,还有属于我们身体,但非身体本身的,如头发、指甲、血液等等,也是属于无执受,即无执受有三种情况。
所触大种大所造,剩余九种色法界,
大种所造无表色,十种色界即积聚。
若问:十八界中是大种与大种所造的有哪些?不是大种与大种所造的有哪些?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大种所造就是四大和合而形成的法。
十八界当中,所触是既有大种也有大种所造,因为所触中的地等四大是大种性,地水火风。所触中,还包括柔软等七种(柔软、粗糙、轻、重、冷、热、饥渴),是四大作为因所造的。这些是四大和合而成的所触法,是由四大而造的,但不是四大。
剩余的眼等九色唯一是大种所造,眼根等五根,和五境中除了触境外的四境,唯一是大种所造。还有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也是大种所造,因为所说的“一切大种作为因,彼者称为无表色”已说明了无表色为果色。余下的七心界,除去无表色以外的法界,既不是大种也不是大种所造。
那么,十八界中哪些是积聚的呢?哪些是不积聚的呢?眼等十色界绝对是极微积聚的。剩余的八界不是极微积聚的。
五根、五境,是极微积聚。虽有细微和粗大的差别,但皆不离物质,都是极微尘组成的。剩余的八界,即七心界再加上除了无表色外法界的大部分,不是物质,而是精神的领域,所以都不是极微积聚之法。
能断以及所断者,即是外之四种界,
如是所焚与能称,能烧所称说不同。
若问:十八界中如斧头般的能断有哪些?如木柴般的所断有哪些?哪些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能断所断,都有属于物质所具备的特征,也就是问十八界中,可以进行破坏的有多少,不能进行破坏的有多少。
如斧头般的能断与如木柴等的所断是外界的色香味触四界,这些既是能断也是所断。而诸根(眼根、耳根、舌根等)则如光芒般清澈,这些虽然是物质,却是极其清澈、透明的物质。光芒般清澈意指极其清澈、透明。因此既不是能断也不是所断。
所谓的“断”是指截断有为法的相续,诸根的相续无法断开,色香味触,不包括声音,因为声音无有相续,所以无有能断所断。
有部宗认为,根既不是所断,也不是能断,根是不能断的。但是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如果身体的某个部分,比如手或脚被割断与身体分离后,还会有一些颤动,因为根没有断掉。手或脚离开了身体,不具备根还能颤动吗?所以根可以断掉,也是所断。
有部宗对此反驳道:这不是根,其实是风没有断而起到作用,所以有颤动。根是不能断的,不是所断。还有一些论师认为,根可以断掉,也是能断。虽然有一部分断掉了,但是没关系,还可以存在,所以没有问题。
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应理的。根是不能断掉的,因为根是清澈、透明的,不能变成所断。任何法、物质不能割断。但为什么身体有些部分断掉或被割掉了,还可以长出来?因为根是有形状、颜色的,按经部的观点,根的部分也应该可以受到损害,此处可以这样理解:根是能量具足的、又细微又透明的物质,可以缩伸。
当身体有些部分受到损害时,可以缩进去,手脚断掉后又可以接上,这时又伸出去了,若是因缘具足是可以的,这是应理的,也特别符合有部宗的观点。大家自己可以分析,但我认为这里其实没有什么可辩论的。
还有一些论师说,根是可以断开的,根是所断。比如蚯蚓被割断后,变成了两截,但是各自都可以存活,成为两个蚯蚓,这就说明根是可以断掉、可以割开的。
但是我觉得蚯蚓是种特殊的生命,所以,是不可思议的。如果真的变成了两个蚯蚓,肯定是一个中阴身进入了另一段身体里,变成了另一个具相续的众生,这种特殊的生命不计其数。我们讲的是普通的生命,人的头上不能长角,但有些人的头上也可以长角,这是特殊情况。
有部宗认为声音没有相续,每一刹那的声音都从它的因和缘中产生,自己没有相续,所以无法安立能断所断,因为能断所断只能在相续上安立。
八种无碍界(七心界以及法界的一部分,即心和心所)无有身体,它不同于物质,它是精神,不是物质,所以无有身体,也就不存在聚合了,因而它们既非能断又非所断。
如果有人问,十八界当中能被火烧的有哪些,不能被火烧的有哪些?能用称来称量的有哪些,不能用称来称量的有哪些?如同外四界既是能断也是所断一样,被火所烧,能用秤称量的也是此四界。色香味触这四界既是能称量的也是能焚烧的。
对于能烧与所称的问题,有些人说:能烧唯一是火,所称唯一是重量,能烧与所称二者唯一是所触。如果这样的话,都是所触,这是不应理的。另有些人说:并不是唯一的所触,而是外四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世亲论师也讲了外四界,外四界应该是应理的,因为每一个物质都是这样组成的,物质的最小单位是由八个微尘——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组成的,此处最小的单位不是指极微尘,而是组成物质时的最小单位,八个微尘组成了粗物质。
丙四、三生之分类:
异熟生与长养生,即是内在之五根,
声者非为异熟生,等流生及异熟生,
即是八种无碍法,其余则有三种生。
这里讲了三个因——长养生因、等流生因、异熟生因,是这三个因中产生的有哪些,不是这三个因中产生的有哪些。
若问:十八界中哪些是异熟生,哪些不是异熟生?眼等内五界(眼根、耳根、身根等)是异熟生与长养生(以养生法能增长的),原因是善趣(人、阿修罗、天人)与恶趣(地狱、饿鬼、畜生)的根依靠善不善有漏法而产生(故为异熟生)。
三恶道的根,肯定是恶业的异熟果;善趣的根,虽然是善业的异熟果,但是都是有漏之善,所以我们做善事时一定要做无漏之善,这样我们才可以脱离轮回。我们身口意都在做善业、行善法,但是如果没有断除我执和烦恼,都会变成有漏之法,将来发芽结果的时候,也是在轮回里,即使是上三道,也是离不开痛苦的本性。所以大家学习理论,首要明白这些道理。大家都是学佛的人,都愿意行持善法,积累善根,经常做上供下施等善事,但是应该以智慧观察,自己所做的善根是有漏的还是无漏的。如果这些善根是有漏的,将来还会在轮回里感受这些果报,虽然能得到人天的安乐,但都离不开痛苦的本性。
眼根耳根等根,并依靠长养之因的饮食、涂抹、睡眠等持也可以增长,故为长养生。长养之因即是养生之法,我们以此增长和强壮自己的身体。养生之法包括饮食——即营养;涂抹——通过洗澡、汗蒸、抹油,让身体更强壮;睡眠——也是一种养生,要好好睡觉。现在有些人不知道养生,尤其是年轻人,经常熬夜,十几年后,身体就垮了。睡眠是很重要的养生之法。
佛说禅定也是一种养生之法,现在世间经常搞的一些禅修班,也是为了养生。
佛共讲了四种养生之法:饮食营养、洗(洗手、洗脚、泡澡、蒸)涂抹、睡眠及禅定。如果不走火入魔,禅定是一种非常好的养生之法,强于睡眠等其他几项。无论世间还是出世间的禅定,如果心能静下来,就是一种养生,即冥想。
声界不是异熟生,因为异熟被不相应法中断后就不会再继续产生,并且只是想一想也不能产生。心和心所是相应法,除了心和心所,属于异熟果的一切法,都有这个特征。异熟果是观待因的——善因、恶因,并非随意的,而声音相反,想发声时就可以发出声音。所以声音不是异熟果,异熟果中断或失去是有原因的,或者更强大的因缘出现了,或者善恶因果已经穷尽了,否则不会中断,中断后就不会继续产生,继续产生也是另一个果。但是声音不具备这两个特征。
而声界则与之相反(想发声便可以发声,故非异熟生),这也是有部宗的观点。声界不是异熟果,也不是异熟生,不是以善恶产生的,但是声界可有长养生与等流生,因为体力增强声音也会变得响亮高昂故为长养生,并以语有表色具染遍行因所生,声音属于语言,是有表色法。此处具染是有烦恼之意。众生的一切声音都是以前面的同分、同类产生后者故为等流生。
七心界与法界此八种无碍界是等流生与异熟生,它们是由同类因与遍行因以及异熟因所生的缘故。由同类因和遍行因所生,所以是等流生,是异熟因所生所以也是异熟生。
这八界(七心界加上法界)无有长养生,因为它们不存在积聚,也就没有色法的长养。剩余的色、香、味、触界既是异熟生,也是等流生,又是长养生,凡是于长养生群体中存在的都是长养生,凡是于异熟生群体中存在的都是异熟生,凡是不为相续所摄的都是等流生。色香味触都可以有。
丙五、具实法等五类:
具有实法唯一界,最后三界刹那性,
眼与眼识界各自,一同之中亦获得。
若问:十八界中哪些具有实法呢?哪些不是有实法?十八界中具有恒常稳固实体的是法界的一部分——无为法,无为法是实法。这里的有实法是恒常稳固的,只有无为法具有此特征,其他不具备无为法这些特征。前面也讲过,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
实法有恒常稳固而存在、能起作用、自然而成以及此外他法四种,此处是就第一实法而言的。主要是恒常稳固的实体,除了法界以外剩余的其他界均是有为法,无有恒常稳固的实体成立。只有属于法界的无为法才是实有法。其他的都不具备这个特征,不具有实法。
再者,这些界中苦法智忍(无漏法)的第一刹那中具足的意、法、意识此最后三界是无漏法,因为世间胜法位(加行道)以下均是有漏法,苦法忍的前面无有无漏法,由于不是同类因所生,因而它不是等流生的刹那性,这个刹那却是时际刹那,苦法忍是成事刹那,第一个是时际刹那,他是无漏法但不是等流果,因为他是相续中所产生的第一个无漏的功德的第一刹那,第一个无漏智慧,他之前是有漏并非无漏,所有不是等流生。
它的第二刹那以后是等流生。前前为因,后后为果,这样产生相续,所谓的“等流生及异熟生,即是八种无碍法”(七心界和法界的一部分——心所),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而这里显然是特殊情况,因为无漏第一刹那的意等三界与法界无为法不属于三生。
若问:本来不具备眼界而重新获得,眼识界是否也重新获得呢?
关于这个问题,有四种类别。所谓的“眼与眼识界各自”是指前两类,其中第一类(先得眼识,后得眼根):转生欲界后次第获得眼根,善法与有染的眼识在以前就已获得了。先获得眼识,再获得眼根。但是此处获得眼识指的是得绳。小乘承许得绳,这个法还没产生,但是得绳已经提前产生了。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类(先得眼根,后得眼识):二禅以上只有依靠现前一禅的眼识才能看色法,而色界本来即具足诸根,因此眼根以前就已获得。
刚才是欲界,现在是色界。投生色界时是有色身的,五根肯定都具备,但是没有眼识,只有依靠一禅的眼识才可以看到色法,这种情况只有眼根先生,眼识后生;先得眼根,后得眼识。
第三类(眼根眼识同时得):眼根界与眼识界同时获得的,一起获得的,诸如从无色界的众生死堕后转生到欲界与一禅天,在无色界没有色身,既没有眼根也没有眼识,没有眼根肯定就没有眼识。离开无色界之后堕落欲界和色界的第一禅,这时要重新获得。四禅的第一禅,既有眼根也有眼识,都具备。由于以前不具足眼根与眼识而于转世中阴具足诸根;无论转生欲界还是一禅,都是在转世中阴界时同时产生。善法与染污性的眼识未来得绳也出现在那一阶段。同时出现,之前没有。
第四类(眼根与眼识均不得):“亦”字是指除了前面三类以外的情况,诸如无色界转生于无色界。无色界的一个众生转生于无色界,这样的情况可能不多,但也有。此种情况都不得。因为什么?无色界没有眼根也没有眼识,所以眼根、眼识都不会获得。
总共讲了四种不同的类别。其中提到的“得绳”有些难以理解,这些后面会讲到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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